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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效法主忍受十架之苦

經文:來12:2

引言:
  主耶穌忍受十架之苦。這裏我們要看祂忍受哪幾方面的十架之苦。

一.忍受輕看
  就是別看不起祂(約1:46)。拿但業輕看,猶太文士祭司們也看不起(約7:15),毀謗為鬼王趕鬼(太12:24)。許多人看輕耶穌,你我也曾輕看祂,但祂都忍受,從不因人的輕看而自卑。祂知道這是十架,祂不自哀自憐,仍然喜樂和努力去作。

二.忍受不信
  “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賽53:1)法利賽人和有知識的文士等均不信祂,反對祂,甚至祂的門徒也不信,不信祂能死裏復活(路24:11)。門徒不信婦女報告說主已復活,不信就是等於說那人說謊。真實的主,人以祂為說謊,這是極大的羞辱,但主仍然忍受,直到人願意相信祂。讓我們過着更誠實的生活,更相信我們的主。

三.忍受懷疑
  祂的父母懷疑(路2:48),“希奇”原文是驚奇,懷疑祂的智慧。馬大也懷疑祂的能力(約11:21-39),懷疑祂是否能使拉撒活復活。施洗約翰懷疑祂是不是基督(太11:3)。門徒懷疑祂的復活等。我們的智慧,生命,品格,地位若受到懷疑,我們就會很痛苦,但這就是十架,主耶穌就是這樣一直受人的懷疑。今日我們不也是常懷疑主嗎?懷疑祂是否聽我禱告,為我預備等等嗎?主都一一忍受。我們當效法。

四.忍受審判
  法利賽人和文士律法師多次向耶穌盤問責難,問安息日的事,休妻的事,如何行得永生的事,納稅的事等(太21—22章),主都一一忍受和應對;當祂被人審判時也是這樣忍受。我們有時受人的盤問,責難,就受不了,厭煩,但這是當背的十架。

五.忍受被棄絕
  主不是在受審背十架時人才將之除掉。當祂發表宣言後,人已要除掉祂(路4:28-29),在格拉森行神蹟後,人也棄絕祂(可5:15-17),祂的家人也棄絕祂(可3:21),最後所有門徒都棄絕祂,連父神也棄絕祂,這是何等的痛苦。我們也曾棄絕祂。我們今日為傳道的人,若受人的棄絕,心中不是很難過嗎?尤其受到家人的棄絕更是痛苦,但這就是十架,讓我們想到主耶穌也是受人的棄絕。

六.忍受的祕訣
 1.有擺在前面的喜樂。許多人要知祂的真實可愛,而盡心愛祂,信靠祂,不再懷疑祂,接受祂,這就是以賽亞書53:11看見勞苦的功效,而心滿意足。
 2.坐神的寶座。這是父神的公義的賞賜,在寶座上掌權。受人輕看的,神要重看,再無人輕看,再無人懷疑,再無人不信,再無人棄絕。當祂坐在寶座上,萬膝就都跪拜。這是何等公義的賞賜,因此祂能忍受。

結論:
  求主加力,使我們能忍受十架之苦。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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