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憎惡的
經文:箴6:16-19
引言:
神所憎惡的是甚麼?
一.高傲的眼
即驕傲的眼光和看法。看不起人,在靈裏高看自己,輕視別人。
二.撒謊的舌
常講不誠實的話。
三.殺害無辜
將罪名加在無罪的人身上。
四.圖謀惡計的心
即心懷惡計,存心不良。充滿邪惡的思想和計畫。
五.飛跑行惡的腳
即偏行己路,不遵行主的道路,或不按神旨去行。
六.作假見證
不誠實的見證,雖然也發誓。
七.布散分爭
講閒話,撒分爭的種子。
八.懶惰人
荒廢光陰和才幹。
結論:
當求主從我們身上除去這些不好的東西,才能成為神所悅納的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