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的見證
經文:徒4:32—5:11
引言:
真信徒與亞拿尼亞的比較。一個奉獻叫人得幫助,一個奉獻反致受咒詛和死亡,其分別是在有無真實的愛心。
一.愛心的需要
1.沒有人愛的痛苦,被棄者的痛苦。
2.有愛可以生氣蓬勃,受愛的激勵,就肯勞力去工作。
3.受假愛欺騙的痛苦。
二.真愛是耶穌的愛
1.祂不願人沉淪,所以降生。
2.祂不願人犯罪,所以傳道,責備人,叫人悔改。
3.祂不願人受永刑,所以代人死。主受各種的刑罰,是為了擔當我們各種的罪,叫我們聖潔。
4.主的愛永不改變。祂永不丟棄屬祂的人。
三.當如何愛主
1.樂意聽從主的話。喜歡讀經,如讀愛人的信。
2.樂意遵行主的話。愛一個人是最喜歡去遵行他的話。主耶穌愛父,所以照父的話去行。
3.思想主。我們愛在哪裏,思想也在那裏。
4.將所有的交給主。一定將所有給所愛的人。主愛我們,將所有的交給我們。我們愛祂,就將一切交給主,將一切獻上。
5.渴望見面,等候主來。所以就過聖潔的生活,不受世物之累,不想在世上發大財。心在天,所以常作回天家的準備。
6.無條件愛主。非為面子或地位,亞拿尼亞夫婦卻是為此,所以神不喜悅。
結論:
我們的教會何其需要真實愛主的人來作見證。但誰是這樣的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