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
經文:路18:31-34
引言:
今天我們要一同來思想耶穌受難的事。
一.耶穌上耶路撒冷所要面臨的事
1.要被賣。被交在外邦人手中。這是主預知門徒要出賣祂,這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
2.要受戲弄。人要譏笑作弄,無理的譏笑。
3.要受凌辱。即受審判。無理的審判,無原告的審判。
4.要被吐唾沫在臉上。即被定罪,被唾棄,要被全人類棄絕。
5.要被鞭打。無故受打,被手掌打,被鞭打。
6.被殺害。即死亡。
小結:一個人如果知道有這些難處在前面,他一定要逃避。耶穌也是人,有人的軟弱,疲倦和需要。但為何祂明明知道前面有困難,仍勇敢前進?
二.為何主這樣勇敢上耶路撒冷?
1.因為人類被罪賣去,所以祂也要被賣,才能贖回那些被賣的罪人。
2.因為世人被罪惡,被撒但所戲弄。許多人落在罪的戲弄中,所以主也要被戲弄,而打敗那戲弄人的撒但。
3.人犯罪要受律法的審判,主代替我們受審判。
4.人犯罪被神棄絕,主也要被棄絕,而成全神在律法上的要求,而挽回罪人歸向神。
5.人犯罪要受鞭打,耶穌也為人的過犯受鞭打。本來應打在我們身上的,卻打在祂身上了(賽53:5)。
6.犯罪的結果是死,主替我們的罪而死,並要藉着死,打敗掌死權的撒但(來2:14)。
7.祂為了復活而死。復活是叫死人,就是犯罪的人,重新得生命,得永生,作神的兒女。
三.當時門徒的反應
當時門徒一點也不懂得,為甚麼?
1.沒有留心聽。
2.沒有去思想。
3.沒有問主。
4.一直在思想今世的事。他們後來還在爭大。
結論:
今日我們是否如此?讓我們看到主為我們所受的苦而受感動,而獻上自己為主而死,為罪人受苦。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