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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

經文:路18:31-34

引言:
  今天我們要一同來思想耶穌受難的事。

一.耶穌上耶路撒冷所要面臨的事
 1.要被賣。被交在外邦人手中。這是主預知門徒要出賣祂,這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
 2.要受戲弄。人要譏笑作弄,無理的譏笑。
 3.要受凌辱。即受審判。無理的審判,無原告的審判。
 4.要被吐唾沫在臉上。即被定罪,被唾棄,要被全人類棄絕。
 5.要被鞭打。無故受打,被手掌打,被鞭打。
 6.被殺害。即死亡。
  小結:一個人如果知道有這些難處在前面,他一定要逃避。耶穌也是人,有人的軟弱,疲倦和需要。但為何祂明明知道前面有困難,仍勇敢前進?

二.為何主這樣勇敢上耶路撒冷?
 1.因為人類被罪賣去,所以祂也要被賣,才能贖回那些被賣的罪人。
 2.因為世人被罪惡,被撒但所戲弄。許多人落在罪的戲弄中,所以主也要被戲弄,而打敗那戲弄人的撒但。
 3.人犯罪要受律法的審判,主代替我們受審判。
 4.人犯罪被神棄絕,主也要被棄絕,而成全神在律法上的要求,而挽回罪人歸向神。
 5.人犯罪要受鞭打,耶穌也為人的過犯受鞭打。本來應打在我們身上的,卻打在祂身上了(賽53:5)。
 6.犯罪的結果是死,主替我們的罪而死,並要藉着死,打敗掌死權的撒但(來2:14)。
 7.祂為了復活而死。復活是叫死人,就是犯罪的人,重新得生命,得永生,作神的兒女。

三.當時門徒的反應
  當時門徒一點也不懂得,為甚麼?
 1.沒有留心聽。
 2.沒有去思想。
 3.沒有問主。
 4.一直在思想今世的事。他們後來還在爭大。

結論:
  今日我們是否如此?讓我們看到主為我們所受的苦而受感動,而獻上自己為主而死,為罪人受苦。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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