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的見證
經文:徒1:8; 6:1-15; 7:54-60
引言:
一個人相信耶穌,是因主愛的激勵和自己屬靈的需要。主流血使我們從罪惡中被救贖,捨命叫我們得生命,並賜聖靈叫我們得生命得保守直到永遠。祂實在是我們的恩人。對這救命恩人,我們必會忠誠的愛祂;如不愛祂,真是忘恩負義的人。愛祂必有行動;主也命令我們每個愛祂的人,要為祂作見證。
一.言語上的見證(徒6:1)
在言語上合乎信徒的體統。不說怨言,乃說造就人的話,榮耀主名的話。
1.凡事要造就人(弗4:29)。
2.棄絕謊言,說誠實話(弗4:25)。
3.說感謝的話,不說淫詞,污語,戲言(弗5:4)。
4.不要說怨言(徒6:1),要說安慰人的話,在言語上見證主。
二.在工作上見證主(徒6:1-3)
他們忽略寡婦的膳食,就是在工作上失去見證。妥善的管理和組織,也是在工作上的見證。
1.工作要作得周到。
2.工作要作得徹底,有始有終。
3.工作要作得盡善盡美,在大小事上都忠心。
4.凡事是為主作,不是為人作。要存敬畏主的心去作,人前人後一樣的作。
5.工作不是為了報酬,而是為榮耀主。
6.不看工作的尊貴和低微,而是看工作的實際需用。求合用不求高貴。
三.名聲上的見證(徒6:3)
就是行為上生活上的見證。許多人以手段或宣傳去求取名聲,其實真名聲是從生命來的。
1.要作個聖潔的人,沒有污穢的思想和生活,也不到污穢的地方去。
2.作個良善的人。對人慈憐,同情,樂意幫助人,尤其是貧苦者。主耶穌周遊四方行善事(徒10:38),我們也當多行善事。
3.作個正直的人。不彎曲,見義勇為,應責備就責備,當勸勉的就勸勉,不背後說人。
4.作個誠實的人。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對神,對人,對事,都誠實。雖吃小虧,但終得大益。
5.建立好家庭。家風好,也得好名聲。
四.祈禱的見證(徒6:4)
1.要專心禱告。以禱告為生活的一部分,以禱告為工作。
2.要恆心禱告。一直禱告到成功。
3.要為各方面禱告。多作禱告的工夫,記念各人的需要。
4.要以禱告來傳福音。
5.為傳道人禱告。
6.為未得救者禱告。
7.為福音工作禱告。
五.傳道的見證
傳道是把耶穌傳開,見證是用生命生活證實所傳的道;所以傳道的見證即是生命和生活的見證。
1.聖潔的生命生活。
2.誠實的生命生活。
3.重視來生的盼望,輕看世界。
4.關心人那永遠的靈魂。
5.追求屬靈的事過於世界的事。
6.效法主背十架,為福音受苦。
7.專心傳道,傳有永恆價值的真道,用各樣方法去傳福音。
六.信心的見證(徒6:5)
1.得救上的信心。罪已得赦,不再為罪憂愁。
2.生活上的信心。凡事仰望主的供應。
3.在事業上,工作上的信心。
4.前途上的信心。清楚神的引導,就不猶疑地去行。
5.居住的信心。神要我們住下,我們就安心留下。
6.相信神的應許。一切都信靠神,相信神是信實的,為此要先求神的國和義。
七.忠心上的見證(為主作見證到死不變)
1.對仇敵作見證。我們要特別注意向仇敵作見證。
2.在惡劣環境中作見證。
3.在反對主的人前作見證。
4.在生命危險時作見證。
5.最後一秒仍表現愛主的心。
這見證雖然很苦,要付很大的代價,但主要給他生命的冠冕(啟2:10)。也收最大的果效,如保羅的得救(徒9:1-22)。
結論:
讓我們在一切的事上為主作美好的見證,直到地極。不受空間和時間的限制,要完成主所託付的使命直到見主面!我們必須得救,必須要有基督豐盛的生命,然後才能有這樣的生活和見證。這是我們應當追求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