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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如何才被算為義

經文:路18:9-14

引言:
  義是今日人所愛慕的。義就是好人,人人都想作好人,這實在是很好的現象。如果一個人不想作好人,這個人就沒有盼望了。所以如果有人想作好人,義人,這是可喜的事。今日追求義的人,大約有三種:

一.摩西律法(法利賽式的)所要求的義
 1.藉着立志修身。決志作義人,追求各樣學問。藉着律法,格言,或以某一個人作模範來追求。這些是“修身”。
 2.藉着建立一個理想的家庭。一方面布置理想的家居,一方面給兒女良好的教育,有嚴格的家教,建立良好的風紀,使家庭為模範家庭。這些是“齊家”。
 3.藉着在社會上作些公益事業,樂善好施。藉着服務社會,改善社會,對社會有所貢獻。
  小結:當時法利賽人所追求的義,就是這些。

二.與別人比較之義
 1.這等人可能知道自己的義不夠好,又怕自己成為不義的人。
 2.他們與犯罪的人作比較。他們指出別人的惡,就等於顯明自己的義。他們把別人罵得一文不值,自己就好得多了。
 3.他們只數算自己的功德,行了多少好事,作了多少善工。如果行了一件芝麻小善,就念念不忘,自認為是天大的好人。
 4.他們只求表面的,人所看得見的;而不求真實的義。所以這義不能與完全的神比較,也不能與比他們更好的人比較。
 5.這等人不但攻擊比他們不好的,也攻擊那比他們更好的,或者引誘那些比自己更好的人同他們一起犯罪,這樣就沒有人比他們更好了。
 6.這類的人是自高自大,自我陶醉的人。他們所認為的義(路18:11-12)其實只是本分,不去作就已經是罪了。
  小結:這些人有的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作不到;許多的理想因各樣的限制失敗了,許多的美夢成為泡影,有的在失望之餘去作隱士,有的自殺了結此生,結果仍得不到真的義。有些人卻差得多,明知自己沒有真的義,卻假裝有義,一生自欺欺人,最終原形畢露,成為極可憐的人;今日世上充滿這類的人,在教會裏也有不少這類的人(賽64:6),在神的光照下成了不義的人。

三.一種倒被算為義的人
 1.他們看自己的罪惡昭彰。
 2.他們自知無能為善。
 3.他們自知無善可陳,也不能與人比較,實在是個不像樣的人。
 4.他們是個沉淪的人。除了神的施恩外,不能得救。
 5.所以他們以憂傷的心來到神面前,求神的拯救,施恩可憐。
 6.他們相信只有神才能叫他們成為義。神的義加在他們身上,他們才有義。他們因這信就得稱義了(創15:6; 羅3:21-28; 4:3-8,21-25)。

結論:
  當求神所加的義。要因信而被神算為義,不要再自求那不足稱義的。因信稱義的義是生命的義,有了義的生命,自然就有義的生活,那麼義的目的就可以達到了。當相信主,得稱為義,成為真正的義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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