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四步(三)使罪得赦
經文:徒4:1-12
引言:
我們不但要認罪悔改,進入耶穌,更要緊的是使罪得免除。這是我們悔改歸入耶穌的一大目的。
一.如何能使罪得赦?
1.知道罪的痛苦,有犯罪的內疚。罪叫人心靈不安,叫人身體受虧損,叫人品格敗壞,叫人名譽掃地,叫人被輕視,叫人與神隔絕。一個人犯罪是最痛苦不過的事(詩32:; 51:等)。
2.知道罪的可怕。罪會跟蹤人,罪會捆綁人,罪會顯露出來叫人難堪(路12:2)。
3.知道罪的刑罰。是永遠的死亡。與神隔絕。永在黑暗裏被蟲咬被火燒魔鬼同在。
4.知道如何能叫罪得赦免。各宗教的方法有行善積德,禁戒罪慾,苦待己身等;但結果沒有一個宗教能真的叫人的罪得到赦免。
5.知道耶穌的救法:
a. 祂替罪人受刑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徒4:10)。這樣就能擔當罪過,除去罪惡,塗抹罪債。這是一次成就的(來10:10-14,18)。
b. 祂從死裏復活,賜人聖潔不犯罪的生命。耶穌的復活表明祂得勝死亡,罪惡和魔鬼。祂復活得勝的生命是不能被拘禁的(徒2:24),同時能叫人得着復活不犯罪的生命,就是得勝的生命。這救法是唯一的(徒4:12)。
二.一個人的罪如何能得赦(羅10:13-15)
1.他必須聽見這赦罪的福音。
2.他必須相信這赦罪的救恩。
3.他必須將罪交給主。
4.他必須接受救恩。
三.如何使每個人的罪得赦?
既然基督的救恩能“使你們各人的罪得赦”(徒2:38),而且除主以外別無救法(徒4:12),應如何使每個人得此救恩?
1.必須自己先得救。自己得了拯救才能去救人;自己得了醫治,才能用自己的經歷和見證,去介紹人同得醫治。
2.要把握時間和機會去將這救恩傳開。最要緊的是看見靈魂的需要與罪人的痛苦;更要將救恩告訴家人,讓全家能信主得救,罪得赦免。
結論:
你的罪得赦免了嗎?你是否願意去傳這赦罪的福音?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