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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教會的機構組織

經文:徒1:12-26

引言:
  教會不但有遠象,也要有實際的工作。但工作不是漫無目的的一盤散沙;教會的工作是要有組織,有計畫,然後按部就班去進行。但這計畫並不是人的計畫,這組織並不是人的組織,所以:

一.機構的籌備
  開禱告會(徒1:12-14)。那就是倒空自己的成見,完全由聖靈來管理主持。不是在禱告中求聖靈批准,而是求聖靈指示。所以:
 1.要全體信徒禱告。有使徒,有門徒,有主的親屬等。
 2.要同心禱告,就是只有一個意念思想。原文意為“一個目標”,就是要如何復興教會,傳福音,潔淨自己。
 3.要恆切。原文是“不住”。要一直禱告,直到得着聖靈的啟示為止,明白真理為止。

二.機構充實—補選使徒
 1.根據:
  a. 被聖靈的感動—聖靈說(徒1:16)。
  b. 要明白聖經的真理,按聖經的真理原則去選使徒。
 2.資格:
  a. 是一直跟從主的人,一直學耶穌的人。
  b. 是使徒們的同伴,一直與使徒們有來往的,有交通的,是同為一體。
  c. 是見過主的復活,能為主作復活的見證。這就是他的生命有了改變。
  d. 是經聖靈同意的。就是要禱告。
  e. 是有神的恩賜—馬提亞有恩賜才能工作,這恩賜是由神所賜的。那造就人的恩賜(林前14:),就是能以愛心服事人。
 3.警告(猶大為例):
  a. 在職分上必須忠心。
  b. 不可與主的仇敵來往。
  c. 要多想念主和主的心意,就是愛主並按主的心意去行。
  d. 如不忠心,主要將之廢去。

結論:
  願主保守我們有健全的組織,並為主作美好的見證。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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