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重生
經文:約3:1-16
引言:
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為何主耶穌說人必須重生?
一.重生的必須
1.因為人有罪(羅3:23)。(舉例證明)。
2.因為人必要死亡(羅6:23; 來9:27)。肉體的死,靈魂的死。
3.因為人心地敗壞,不能有好的思想和意念,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6:5)。
4.因為人不能行善。要行但行不出來。
5.因為人不能見屬靈的事,就是在物質以外許多寶貴的事物。
6.因為人不能進入天國,就是必須下地獄。
二.如何重生?
1.要認識自己的罪,清楚知道自己是個罪人。
2.要知道自己不能自救,沒有能力救自己。
3.要相信主的救恩,替死,贖罪。
4.要接受主的赦罪和新生命。
5.要接受聖靈在心中作主,一切由聖靈管理,成為新人。
三.重生後的表現
1.離開罪惡。
2.恨惡罪惡。
3.追求生命的長進。
4.樂於為主作見證,叫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5.思慕天國,喜愛聚會。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