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應追求的幾件事
經文:箴15:9; 21:21
引言:
人生如果追求不對,則一生失敗;如追求得對,則一生幸福。今日我們要從神的話中認識我們應追求些甚麼。
一.要追求公義(箴15:9; 21:21)
申命記16:20的字義即正直的事,能公開的,是為人所愛慕的。按靈意說,就是在神面前看為正的事(王上22:43)。但世人都偏行己路,離了正道,所以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我們所以為的義在神面前也不過像污穢的衣服(賽64:6)。為此神為我們預備祂自己的義,就是耶穌基督,叫一切相信祂接受祂為救主的人,都成為義了(羅1:17; 3:22)。
二.要追求認識神(何6:3)
神是一切的源頭,如不認識祂,則一切都得不到正確的道路,沒有真正的豐盛。神是父親,是生命的源頭,如不認識祂,就如孩子不知道父親。所以要竭力追求認識祂。
三.要追求和睦的事(羅14:19; 來12:14)
要與人和好,和平,不要與人結怨積恨。我們與人和睦,自己的心也得平安,人也快樂。但人必須先與神和好,並且以基督饒恕我們的心去饒恕別人。先有和平的生命,才有和平的生活;先有和平的思想,才有和平的態度。和睦是要與眾人和睦;不是單與自己所喜歡的人和睦,而是要與每一個人都和睦。
四.要追求愛心(林前14:1)
這愛是哥林多前書13章中所說的,是基督的愛,是純潔的,沒有詭詐的,為愛肯犧牲一切的。
五.追求信心和敬虔等(提前6:11)
這表明信心和敬虔不易得到,且容易失去,所以要追求。就是要努力和想方法去得着。用禱告,讀經,見證等去得着。
六.要追求聖潔(來12:14)
分別為聖,叫聖潔的生命豐盛起來。活出聖潔的生活,常常對付罪惡,常親近聖潔的神,這就容易聖潔,因近朱者赤。
七.要追求得着基督(腓3:8-12)
讓耶穌充滿我們,活着就是基督,叫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而歸榮耀給神!
結論:
我們的人生應向這七大目標追求,求主助我們得着!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