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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以實瑪利的道路

經文:創16—17章

引言:
  該隱走自義,不友愛,不悔改的道路。羅得走貪愛世界,追求名利的道路。以實瑪利則走在神旨意以外的道路,血氣的道路(加4:23)。

一.以實瑪利的福分
 1.由埃及的奴隸而成為神家中的一分子。其母夏甲為奴隸,但她能來到亞伯蘭的家,並且為亞伯蘭生了頭生的兒子,是由於主母撒萊的提拔。
 2.其名字意為神聽見(16:11)。神聽見其苦情。苦情被神知道和聽見,這是何等美好欣慰的事。
 3.與亞伯拉罕一同行割禮(17:9-14,23-27)。他是第一批受割禮的人,與神的應許有分。但更要緊的是心靈受割禮(羅2:25-29)。
 4.父親為他祝福代禱(17:18,20),願他永遠能活在神面前。
 5.神應許賜福給他,使他成為大國,昌盛繁多。但這些福分不過只是今生的,暫時的,屬於物質的。所以這不是真的永遠的福分。
 6.在十三年之久完全得到父的愛,享受宗教的薰陶。他若努力追求,必定成為一個成功的人物。

二.以實瑪利失敗的原因
 1.他保持他的野性(16:12)。雖然十多年受宗教的薰陶,受割禮,但仍然是野蠻不受教。所以仍敵視其父母,後來才會被趕出去。
 2.他戲笑以撒(21:8-9)。在加拉太書4:29,保羅說是逼迫他,以強欺弱,不以以撒為其弟,反而以他為仇敵,故逼迫之,戲笑之!又可能打其弟弟(16:12)。
 3.憑血氣和情慾行事(加4:23)。當他被趕出時,完全不悔改,不向父母認罪,也不求情,即是驕傲自恃,自以為十幾歲了,可以自立,不需要父親。
 4.行在神的旨意以外,不順服神。其父母在神的旨意以外生他,他也不行在神所應許的旨意之中。不體貼聖靈,不怕父母傷心,不顧家庭的平安與否,想怎樣就怎樣。

三.以實瑪利失敗的結果
 1.被趕出去,與應許之約無分。
 2.被趕出去,無家可歸,成為流浪的人。
 3.不能承受產業。活了一百三十七年,但沒有甚麼可作人的模範,叫人每次讀到他的歷史時都為他嘆息。他的後裔也一直與以色列民作對。

結論:
  凡事當活在神的旨意中,否則雖有許多好的背景,也無濟於事(加6:7-8)!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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