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的顧念
經文:林後4:16-18
引言:
哥林多後書的背景是很惡劣的情況:當時許多人反對保羅的教訓,破壞教會,拒絕保羅的使徒權。保羅是處在最大的困難中,正如第一章說的。在第二及三章保羅為自己的使徒權辯護;而他所辯護的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顧念”原文是“一直考慮思念”之意。
一.每個人都有顧念
1.生活。
2.工作。
3.事業。
4.前途。
5.家庭。
6.環境。
7.死亡—為墳地籌算。
以上這些不過都是眼見的,也都是暫時的。
二.顧念這些有益處嗎?
1.增加煩惱。
2.增加懼怕不安。
3.增加心靈的負擔。
4.不能增加生命一刻。
5.壞的還是一樣臨到(外體一樣敗壞)。
三.信徒應當顧念所不見的
1.即屬靈的事。
2.生命的事。
3.永遠的事。
4.信仰的事。
5.靈魂,救恩的事。
6.生活聖潔,是永遠的事。
7.是忠於職守的事。
結論:
當顧念那永有價值的事。要用信心(林後5:7)。要忍耐等候(羅8:24-25)。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