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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一件應當記念的奉獻美事

經文:太26:6-13; 約12:1-7

引言:
  敘述這個故事。主吩咐:“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一.這是一個可記念的家(太26:6)
 1.西門蒙恩後成家。罪得潔淨。
 2.馬大也蒙恩,有家。重擔得脫落。
 3.馬利亞蒙恩聽主的教訓。心裏得安慰。
 4.拉撒路蒙恩從死裏復活。生命得改變。

二.這是一個可記念的奉獻美事
 1.她明白主的教訓,明白主將要受死的事。
 2.她明白主的需要,死時需要膏抹,不是衣物或吃喝等。我們若肯將所寶貴的給主,祂的心就滿足了。
 3.她明白主需要的時候。是在未安葬前。
 4.她明白主需要的地方。頭,身體,腳,全身(太26:7; 約12:3)。
 5.她明白奉獻給主不是浪費(太26:8)。
 6.她明白作在主身上就是賙濟窮人(太26:9-11)。我們是奉獻給主,不是賙濟主,可憐主。
 7.她知道這美事必遇到困難。貪財者必定反對不喜悅。
 8.她勝過困難的方法是只求主的喜悅。

三.作這美事的報賞
 1.主的身體得到香氣,甚至帶到十字架上。
 2.主的心靈得到安慰,因為她知道主的心意並且去遵行。
 3.主吩咐往普天下去傳福音時,都要傳講這件美事。
 4.明白真理的奉獻,會存到永遠。

結論:
  這件美事我們都應該作,也能作。我們肯不肯把握時機立刻去作?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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