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心事奉的僕人
經文:路16:13; 羅6:16-23
引言:
人本來就是僕人,事奉各等的主人。事奉神就是神的僕人,事奉人就是人的僕人,事奉自己就是自己的僕人。你是作誰的僕人,在乎你所事奉的是誰。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羅6:16)。
一.僕人的緣由
神造人的時候,要人成為祂的兒女,代祂管理宇宙萬物。但人不守本位,不要這個高尚的地位,因貪一點的虛榮把自己賣給罪,成為:
1.罪的奴僕(羅7:14; 6:16)。一生服事罪,非犯罪不可。
2.魔鬼的奴僕(弗2:2-3)。一生悖逆,放縱肉體,行魔鬼所行的事(約8:44)。
3.錢財的奴僕。
4.但主以重價買贖我們,叫我們能成為主的僕人。因主的愛,不忍我們受罪及魔鬼的苦害,所以以寶血重價把我們買贖回來(林前6:19-20),叫我們將自己獻給義,作義的奴僕,以至成聖(羅6:19)。
二.僕人的態度
1.順從,順命(羅6:16)。聽從主命,不自作主。人的失敗淪為罪奴,就是因為悖逆;人的得勝和成功就是順服。順服神的話,命令,典章,法度,訓誨,旨意…
2.將肢體獻上(羅6:19)。把一切附屬於我們的都獻上,成為義的器皿,就是給義使用,差用,運用。一切聽從主的命令和吩咐。從前聽從魔鬼,自己,罪惡,行不義的事;現在完全聽主的命令,行義事。
3.受義約束(羅6:20)。義才能行義。我們本不會行義,要有義行,必須聽義的指揮,在義中自由行動。義的行為是不受律法禁止的(加5:22-24),不義的才受律法禁止,不受律法禁止才是真自由。不但國家明文的律法,更是良心的律法。
4.要專心事奉主(路16:13)。不要三心兩意,事主又事己,事神又事鬼。三心兩意的在神前必得不着甚麼。他的心如海浪翻騰(雅1:6-8)。
5.不能大於主人(約13:16-17)。
6.不能霸佔主人的產業(太21:33-41)。
7.當盡自己的本分,不求酬謝(路17:7-10)。
三.事奉主的福分
1.成為義(羅6:16)。
2.成為聖(羅6:19-20)。得神子的生命。
3.成為良善,有神的榮耀(太25:21; 19:17)。
4.得着冠冕(啟2:10)。
結論:
在這悖逆的世代中,魔鬼多方引誘我們。願我們單事奉主,順服主,獻身與主,受祂的約束,專心事主,叫主的名在我們身上得着榮耀。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