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洗的意義
經文:羅6:1-14; 林前10:1-13
一.受洗的意義
1.相信基督的真道。
2.接受基督的真道。
3.承認基督的真道。
二.受洗的預表(羅6:1-11)
1.叫恩典顯多(6:1)。
2.在罪上死(6:2)。
3.歸入基督(6:3)。
4.有新生的樣式(6:4)。
5.與基督的形狀聯合(6:5)。
6.與主同釘十架(6:6)。
7.脫離了罪(權勢)(6:7)。
8.與主同死同活(6:8)。
9.不再作死的奴僕(6:9)。
10.作活神的兒子(6:10-11)。
三.受洗者應有的心志(羅6:12-14)
消極方面:
1.不容罪作王。
2.不順從私慾。
3.不作不義的器皿。
4.不活在律法之下。
積極方面:
1.讓義者耶穌作王。
2.順從聖靈。
3.作義的器皿。
4.活在恩典之下。
結論:
不但在肉體上受洗,更要在心靈上,生命上受洗。以色列民失敗,因為只有肉體上受摩西的洗。我們今當在心靈上受洗,歸入耶穌裏,永不再犯罪!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