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金燈臺主頁 | 期刊 | 書籍 | 聖經 |
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

經文:路7:11-17

引言:
  敘述這個事蹟。

一.死的原因
  經文沒有說明這少年人死的原因。但我們歸納經上的教訓,人死亡有如下原因:
 1.違背了神的命令(創2:17)。
 2.心裏作惡(結3:18)。
 3.順從私慾(雅1:15)。
 4.不信基督(約8:21,24)。
 5.犯了罪(羅5:12,21; 6:23)。
 6.也可能不是因為罪,而是要顯出神的作為(約9:3)。

二.死的狀態
 1.一切自主的活動停止了。
 2.一切的工作停止了。
 3.一切的是非善惡也不能分別了。
 4.任人抬扛。
 5.放在棺材和墳墓裏。
 6.等候腐化。
 7.愛他的人為他憂傷。

三.如何能起死回生?
 1.靠那得勝死亡的主(來2:14; 林前15:55-56)。
 2.靠那生命的主(約11:25; 14:6)。
 3.靠那肯將生命賜給我們的主(太20:28; 路22:19-20; 約10:10)。
 4.主賜生命給那相信的人(羅10:9-10; 約3:16)。
 5.主賜生命給那肯接受的人(約1:12)。

結論:
  死證明人有罪(約5:24)。活在罪中證明我們是死的。感謝神,賜生命的主耶穌叫信者可起死回生。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列印文件 printer friendly version 下載 PDF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