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
經文:路7:11-17
引言:
敘述這個事蹟。
一.死的原因
經文沒有說明這少年人死的原因。但我們歸納經上的教訓,人死亡有如下原因:
1.違背了神的命令(創2:17)。
2.心裏作惡(結3:18)。
3.順從私慾(雅1:15)。
4.不信基督(約8:21,24)。
5.犯了罪(羅5:12,21; 6:23)。
6.也可能不是因為罪,而是要顯出神的作為(約9:3)。
二.死的狀態
1.一切自主的活動停止了。
2.一切的工作停止了。
3.一切的是非善惡也不能分別了。
4.任人抬扛。
5.放在棺材和墳墓裏。
6.等候腐化。
7.愛他的人為他憂傷。
三.如何能起死回生?
1.靠那得勝死亡的主(來2:14; 林前15:55-56)。
2.靠那生命的主(約11:25; 14:6)。
3.靠那肯將生命賜給我們的主(太20:28; 路22:19-20; 約10:10)。
4.主賜生命給那相信的人(羅10:9-10; 約3:16)。
5.主賜生命給那肯接受的人(約1:12)。
結論:
死證明人有罪(約5:24)。活在罪中證明我們是死的。感謝神,賜生命的主耶穌叫信者可起死回生。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