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二.猶太人不明白基督是律法的總結(10:1-5)

“弟兄們,我心裏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10:1)

  保羅在九章1至2節已經表現他對同胞有極熱切的愛心。這裏他又再次表示他的心意。他所願所求的,是他的同胞以色列人得救。他雖然受神的差遣往外邦傳福音,並非不愛以色列人,乃是因為神對他的委託是在外邦。從使徒行傳所記,可知保羅在外邦傳道,所到之處,常先進入會堂講道,在猶太人拒絕之後,他才轉向外邦(徒13:46)。可見他實在關心他同胞的得救問題。

  “心裏所願,向神所求的”,有些人向神雖有所求,心中卻並未有那種願望,那麼他所求的必是有口無心;另有些人心中雖有所願,卻不向神祈求,這種心願是不誠懇的、死的,因為他不在神面前表達他的心願。我們當像使徒保羅那樣,心中既有所願,又向神有所求。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10:2-3)

  從這兩節,可見保羅很了解他的同胞,為甚麼會丟棄救恩,並非因為他們沒有熱心尋求神,乃是因為他們沒有“按着真知識”去尋求,反而因為不明白救恩的原理,和他們那種屬肉體的熱心,攔阻了他們認識神救贖的奇妙旨意。

  “不是按着真知識”,意思就是:不是按神所要他們知道的正確知識。律法被賜給猶太人的目的,原是要他們明白救恩。但他們卻誤解了律法的功用,反而要立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不肯憑信心接受神的義。所謂“自己的義”,就是憑自己遵守律法而得的義。所謂“神的義”,就是神本身的完全,要因我們的信心而分授給我們。猶太人不服因信能承受神的義這種真理,因他們以他們律法的知識為驕傲,過於自負。不少信徒也常陷於類似情形中,他們對聖經真理並非全無知識,但正因為他們略有所知便以為滿足,就叫他們在真道的長進上停留在原來的地步,不能進入神恩典的深處。

  保羅在腓三章曾說,他雖然是標準的法利賽人,按律法的義上說,是無可指摘的,但從他認識基督之後,就把這些當作有損的,因為他在基督裏得着了不是自己因有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3:9)。在加二章16節中,保羅用了一句很特別的話:“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意思是連保羅這麼熱心(“連”可譯作“甚至”),又在律法的義上是無可指摘的人,尚且不能因行律法稱義,只因信基督稱義,何況其他的人?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義。”(10:4)

  “律法”包括舊約的全律法。舊約一切祭祀的規條、節期、日子、祭司、祭物,和會幕中的一切聖物與事奉神的條例,以及舊約的重要歷史人物,先知的預言…都預表或預指基督和祂的救贖(西2:16-17;來10:1)。“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來10:12),這就使舊約所有關於救贖之預表得以應驗;所以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因祂完全了律法因人的軟弱有所不能行的部分。祂生在律法下,卻沒有犯過罪,滿足了律法公義的全部要求,為我們的罪受死,又完成了律法所預指的,神為人所預備的救贖法,應驗了律法所預言要來的救贖主的應許(約1:26、30、45)。

  “總結”原文 telos,就是“終結”或“結局”的意思,中文聖經多次譯作結局(羅6:21;林後3:13;腓3:19;彼前4:7),在太二十六章58節譯作“到底”,英文欽定本聖經及 NASB 譯作 end。律法的最後結論就是基督。就像一篇文章的結語,把全篇的論題作出最後簡明而包括一切的總結,那總結就是:由基督取代律法。因律法的全部內容,無非是要把人引到基督跟前,要把尚未來臨的基督之各方面表明出來。基督既然來了,此後就要從基督開始另一個新的時代了。

  “使凡信祂的都得着義”,這是律法的目的。律法不是叫人遵守它以得着義,乃是叫人去信基督而得着義。猶太人卻不明白律法的這種功用,竟然把遵守律法當作是得救的途徑,反而拒絕了可以叫他們得救的救贖主。

“摩西寫着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着。”(10:5)

  本節所論得救的條件“行”,與上節末句的“信”剛剛相反。律法的得救條件是“行”“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着。”保羅在加三章12節也同樣引用這句話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參利18:5)。但問題是人根本不能照律法的要求而“行”。雅二章10節說:“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所以事實上沒有人因行律法稱義。這樣,律法要求人遵行的結果,只使人落在咒詛之下(加3:20),它不是先給人指出一條活路,乃是先給人指出一條死路,而它的目的卻是把人引到另一條活路上去,就是上節所指明的:“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義。”所以儘管律法向人所發出的要求是“行”,律法的最終目的卻是要人“信祂”。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參加3:24)。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