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讀經講義



第四段 信徒生活的原則(3:1—4:6)

  在本段中使徒所注重的信息是關乎信徒生活方面,指示信徒如何過得勝生活。本書前二章的信息,比較着重對付歌羅西的異端,使徒按着福音的真理,指導信徒如何在主的道上站穩,免得被假師傅誘惑。但從第三章開始,保羅便從另一方面教訓歌羅西信徒如何在生活上榮耀主。他們既無須遵守那些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的規條,這樣,他們在生活上要遵循怎樣的原則?從第三章開始便加以說明。

  保羅常在辯明福音真理之後,接着就教訓信徒怎樣在真理與愛心的原則中生活行事。這也就是本大段的主題,並且其中的教訓,跟以弗所書後半部很相似。

讀經提示

  1. 基督徒為甚麼要“求”上面的事,“求”上面的事跟“思念”上面的事有甚麼關聯?你的生活中曾否有過類似的學習?
  2. 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該怎樣領會?我們在地上,神在天上,我們怎樣既在地上又在天上?
  3. 治死“舊人”或“地上的肢體”是甚麼意思?怎麼經歷?為甚麼要“治死”?
  4. 注意:11節基督救恩的超時代與超種族的特性,怎樣應用在我們信仰生活中?

第三章

1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2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3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6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7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着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8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憤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9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11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壹 求上面的事(3:1-4)

  信徒生活的第一原則是求上面的事。為甚麼要求上面的事?

一.因我們已與基督同復活(3:1-2)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3:1-2)

  “若真與…”,使徒不是懷疑歌羅西信徒還沒有與基督一同復活的經歷;而是用一種推理的語法說明一種當然的道理,正如上章20節的“若”字一樣。信徒既與基督同復活了,當然該求上面的事。

  “與基督一同復活”,指信徒得救的經驗,這經驗是因信而得着的。“求在上面的事”,就是有了這經驗的人該有的表現。基督徒的“復活”是一種生命的更新,不是一種道德的改革,也不是一種理念。既是生命的更新,自然要有生命的表現,這表現就是求在上面的事。

  “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本句加強上句的意思。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表現祂已經得勝,已經領受天上地下的權柄,被神升為至高。我們既然從祂得赦罪、得生命,當然應當以祂作為我們在地上生活的目標,以祂的事為我們思念的中心,又以祂所應許的盼望給我們帶來的一切福樂為滿足。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這句話似跟上節“求在上面的事”意思重複。其實上句注重追求,尋求方面的意思;本節注重思想、默念的意念。怎樣才會喜歡追尋上面的事?就是要多思念它們。多用心思想上面的事,必使我們對上面的事更加愛慕,更覺得它的可愛、有價值,因而更想多知道得着,就自然地追求天上的事了。

  人的心思主管人的一切行動。信徒在世上,若要常過得勝生活,不被今世罪惡纏累,就必須保守自己的心,思念天上的事。心思屬天,然後生活才會屬天。反之,心思是屬世的,生活當然也屬世了。當我們有了屬天的心思後,對地上的事,自然會看得輕,看得小,而對天上的榮耀卻看得更為真實。這常思念天上的心思,是我們愛神的最好證據,因為人所愛的,必常思念難忘。

二.因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3: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3:3)

  本節論到信徒生活的兩方面,一方面我們是已經死了,這是向世界方面來說。罪惡曾使我們的靈性死了,使我們在神面前過一個像死人的生活,跟神沒有交通,又在律法下要被定死罪。但基督的死,卻使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我們因着信而與祂同死,就被神看為已經死了。另一方面我又是活着的,我們從基督領受了新的生命,這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所謂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就是說我們所領受的生命,乃是與基督和神完全合一的,這生命就是神的生命。神的生命的特色,就是祂可以分出去;我們肉身的生命也是可以分出去的,但分了之後就成為另一個體,而神的生命是靈的生命,分出之後仍然是合一的。所以主耶穌降世時說祂自己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約3:13)。照樣,今日領受基督生命的人,可以說是在地得生命而仍舊在天的人。

  當時歌羅西的異端以為,只有他們之中的少數人有“得救的奧秘知識”。使徒在此卻指出重生的生命是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的,是與神聯合的生命。它是屬基督的,也是賜給信徒的,又是與神合一的生命,是完全屬神的奧秘,是藉信心領受的,絕不是少數人所能獨特專攬的知識。使徒在此把神的生命比作是包括全教會的“大生命”,所有領受了神生命的人,都藏在其中。

  本節也可說是我們追求上面的事的方法之一。這方法就是,消極方面看我們是已經死了的。為甚麼我們會為肉體作種種籌算?無非都是為“地上”而生活。但當我們看自己是死了時,任何地上的事也不能拖累我們了。積極方面,藉着跟神不斷的聯合把那藏在基督裏的生命活出來,順着這生命而生活行事,自然是以上面的事為念,追求天上的盼望了。

  保羅這句話提醒信徒應當知道,我們所領受的生命是多麼榮耀和寶貴。“神裏面”是何等聖潔、榮耀…不容常人侵入的所在,但神卻把我們藏在祂裏面。沒有人會把一雙破鞋放在珍貴的首飾箱裏,只會將珍貴的物品放在珍貴的箱子裏面。照樣,我們的生命既被藏在神裏面,顯見我們所領受的生命多麼尊貴榮耀,我們所處的地位何等安全可靠!既然這樣,我們怎麼可以輕忽這寶貴的恩典,不思念上面的事呢?

三.因我們將與基督一同在榮耀中顯現(3:4)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3:4)

  “顯現”聖經有時指基督第一次降世(提前3:16;約壹1:2),有時指基督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徒1:3)。但在本節是指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參彼前5:4;提前6:14;提後4:8;多2:13)。

  本節表示信徒有一美好榮耀的盼望,是存在天上的盼望。就是耶穌基督再次顯現時,信徒要跟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彼前1:13;帖前4:16-17;帖後1:7-10;羅8:19;啟19:7-10)。我們既要跟祂一同顯現,就該為着將來這個榮耀的盼望而生活,不要只顧念地上的事。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