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讀經講義



貳 福音執事的盡忠(4章)

讀經提示

  1. 試用最簡單的話說出全章的中心思想?
  2. 根據1至6節從消極、積極兩方面作比較,說明保羅怎樣為福音真理盡忠?
  3. 寶貝放在瓦器裏比喻甚麼?保羅傳道的經歷中,有甚麼實際的見證,證明他在各種惡劣環境中,顯明出基督的能力?
  4. 四章11至12節怎樣解釋?

第四章

1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2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3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5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6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7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8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9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10身上常帶着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11因為我們這活着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12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13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着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14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祂面前。15凡事都是為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與神。16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17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18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本章中的“寶貝”,實際上就是指耶穌基督自己和祂所成功的救恩。保羅在本章證明那活在他裏面的基督,如何在各樣環境裏作了他的力量和幫助,以致他能夠為福音盡忠努力,始終如一。

一.如何忠心盡職(4:1-6)

  這幾節連續上文第三章的意思,繼續講到新約的職事(新約信徒的事奉)。但這裏保羅是偏重講自己(或指傳道人那一方面)怎樣為主盡忠。第三章已經講到新約職事的榮耀。保羅既作新約福音的使徒,該怎樣為主盡忠呢?最重要的是在傳福音真理方面為神盡忠。所以,這幾節的主要意思是見證他怎樣為真理忠心盡職。

1. 不喪膽(4:1)

“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4:1)

  “不喪膽”當然是不懼怕的意思。和上章12節所說的“大膽講說”意思相似。在消極方面是不輕看自己的地位,不自暴自棄。因為我們是從神受了託付,而且主所交託給我們的真理,是屬天的啟示,不是人間的哲理,我們不該把它看作是卑下的。

  這“不喪膽”也是指保羅在傳講真理受到逼迫反對的時候不喪膽。在傳道工作中,的確有許多教內教外的邪惡勢力,會叫我們喪膽。保羅並不否認那許多令人喪膽的事可能來臨,但他卻要我們想到神的憐憫“既然蒙憐憫”神既然曾經憐憫我們,難道在以後的遭遇中不會幫助我們麼?我們既蒙受神的恩典,為甚麼還退縮膽怯呢?神如果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8:31)

2. 不行詭詐(4:2上)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4:2上)

  在此“不行詭詐”是特別指傳講神的道那一方面說的,在傳講真理的時候,不投機取巧,不一味迎合人的歡喜。不行詭詐跟棄絕“暗昧可恥”的事有關連。“暗昧可恥”的事就是卑賤的事,自私而含有罪的成分。一有了私心,在行事上就暗昧了。為甚麼要討人的歡喜,不敢照真理行事呢?為甚麼明知是錯誤的,還去袒護它呢?為甚麼明知是對的,卻不敢明說呢?可能是因為有私心,這就是在傳講真理上行詭詐。

3. 不謬講神的道理(4:2中)

“…不謬講神的道理…”(4:2中)

  “謬講”包括了兩面的錯,第一種錯是因講的人沒有把真理認識清楚,所以講錯。第二種錯是雖然清楚明白真理,可是不想按他所認識的來講,故意牽強附會,迎合人的喜歡,以致謬講神的道,這種人更是不可原諒。所以傳講神的道的人,都有責任尋求明白他所講的真理,明白了,就不該為利益或情感,為自己或別人而故意謬講。

4. 只表明真理(4:2下)

“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4:2下)

  “只將真理表明”這意思就是沒有在真理以外擅自增加或者減少甚麼。我們講解神的道,目的不是要講我們自己的興趣或講別人的興趣,而是要把真理的本身說得清楚。“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全句所表現的語氣十分重要,跟上文的“詭詐”剛好相反。忠實傳講真理的人,是不能存絲毫私心的。

  當我們專一地把真理表明出來的時候,信徒的良心會知道我們是不是一個忠心傳講真理的人。

  “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注意保羅不是說把自己薦與各人,而是說“薦與各人的良心”。那就是說,就算別人在情感上反對我們,或在畏懼惡勢力之下表面上拒絕我們,但在他們良心裏,還是接受我們的。使徒並不在乎人在外表上怎樣惡待他,卻要人在良心上承認他是神的忠心僕人。

5. 對滅亡的人所盡的責任(4:3-4)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4:3-4)

  忠心傳講真理,應該包括對內按真理造就信徒,對外宣揚純正的救恩。這兩節經文說明保羅對不信的人已做到一個地步,就是:如果這些不信的人還不明白福音,或不接受福音,絕不是保羅和他的同工沒有把真理講得透徹清楚的緣故,而是那些滅亡的人自己硬心不信的結果。這是一切事奉主的人的好模範。基督徒怎樣才能向神向人無愧於心呢?就是要把福音傳得完全而透徹,保羅和他的同工正是這樣傳的。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這些不信的人所以不信,是因他們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所謂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也就是被世界的各種物慾、主義、虛偽的宗教、學說、各種的偏見…弄得不會分辨福音真理的寶貴,也不明白救恩原理的奇妙。他們留戀這世界的罪惡,醉心於各種物慾的引誘,聽從魔鬼的試探,以致他們心靈的眼睛瞎了,看不見福音的真光。

  “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不是基督福音的光不照着他們,而是他們不開啟自己的心門,以致福音的光沒有法子照到他們。

  “基督本是神的像”本句似乎跟這裏論題不連貫,其實本句的意思還是緊接上文的。許多不信的人說他們不能夠認識神,因為他們看不見神;但使徒指出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像,祂就是讓人可以看見、可以認識的神。可是他們卻故意不接受基督,也不接受祂在世上所說所行的一切。

6. 不傳自己,只傳基督(4:5)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4:5)

  為甚麼保羅在哥林多教會被人輕看,甚至有人以為他沒有甚麼學問?因為保羅立了志向,在他們中間,只傳耶穌基督和祂釘十字架。他不傳自己,只傳基督。假如我們在教會裏面工作,人家雖然不知道我們的學問、靈性、恩賜等等怎樣比別人更好,但如果他們因我們的工作而更加認識基督,我們就不必因自己的不為人知而覺得灰心,那正是我們的成功。反之,假如我們惟恐別人不知道我們在屬靈或屬世方面的成就,那麼我們傳道的工作中,就可能變成不是只傳基督的人了。

  不過,保羅在這裏向哥林多人講這些話有勸戒開解的口氣。哥林多人因為保羅專心傳基督,不傳自己的學問,因而以為他沒有學問,甚至懷疑他使徒的資格。對於有屬靈程度的信徒,不難認出一個人是否自吹自擂,還是忠心高舉基督。但對於一個沒有屬靈程度的信徒,難免單憑外貌看人,很容易崇拜那些很技巧地為自己宣傳的人,而輕忽那些忠心高舉基督的人。對於這些口才知識充足、靈命卻像嬰孩的哥林多信徒,保羅不得不苦口婆心地勸戒他們,不要單憑屬肉體的眼光看他。他所以不被他們認識,正是因為他不傳自己,只傳基督。並且他為基督的緣故,像僕人那樣地謙卑事奉主“做你們的僕人”,難道存這樣態度事奉主的人,反而該受他們的輕看嗎?

7. 結論(4:6)

“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4:6)

  注意比較三章末節的話,可知本節是保羅所作的見證。三章18節說:“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本節保羅說他和他的同工已經得着神的光照了。他們所以不傳自己,不喪膽,不行詭詐…就是因為他們已經得了光照,知道他們自己算不得甚麼。並且知道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惟有忠心傳揚耶穌基督,才能夠把神榮耀的光照在人面前。如果傳揚他們自己,就不能夠把神榮耀的光反照出去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