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讀經講義



伍 應追求的生活(4:7-11)

  使徒在本分段中指導信徒追求一種凡事叫神得榮耀的生活。實際上這正是信徒行走今世路程應當持守的目標。在此分三點:

一.要謹慎自守(4: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4:7)

  “萬物的結局近了”,是信徒應當謹慎自守,警醒禱告的理由。“萬物的結局近了”,也可以說是各人向神交賬的日子近了。信徒在世上為主的名受苦、受譭謗和各種冤屈苦楚的日子也無多了,既然如此,就當更加謹慎而警醒禱告。

  聖經除了在這裏提及世界的結局已近之外,尚有多次類似的話(羅13:12;腓4:5;雅5:8;啟3:11,22:7、20)。

  “近了”表示快到終點了,在這最後的一段路程中應有更好的表現,更加快速追趕,更不容許陷入迷惑、誤走歧途。

  “近了”是按主方面來看(彼後3:8;詩90:4)。神能使千年的事在一日間成功,或使一日的事千年才成功。信徒與永生的神相交相親,對永世的事認識得更確切,就必對今世的事更覺得短暫。

二.要彼此切實相愛(4:8)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4:8)

  “最要緊的”加強下句彼此相愛的重要。本書上文已屢勸信徒彼此相愛(1:22,2:17)。在此加上“最要緊的”,使信徒格外注意,不可以為是老調重彈而忽略了它的重要。

  萬物的結局既近,仇敵的迷惑就更利害,反抗真道的勢力也更大,信徒的處境必更艱難;這樣,信徒“彼此切實相愛”就更重要了。

  “切實相愛”既不是虛有其名的相愛,就不會輕易因受挫折便失落了相愛的心。許多信徒的“相愛”,很容易因別人的反應不好便失落,這樣的愛心是不夠真實的。

  “愛能遮掩許多的罪”,本句是應當切實相愛另一個有力的理由。但本句不是說愛的本身有除罪功效,也不是說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因此饒恕我們的罪;除罪惟靠基督的寶血。本句也不是說因愛弟兄就替他隱瞞罪惡的意思,乃是說:

  A. 愛能使人看不見對方的罪,完全不去留意別人的虧欠。縱然別人有甚麼對不起自己的地方,也因愛而包容了、饒恕了,便不覺得對方有甚麼錯。

  B. 愛心使我們不願故意將弟兄的錯失宣揚於人前,因而不致引起更多的紛爭和壞事,免使主的名受更多羞辱。

  C. 愛心能使我們去挽回弟兄的錯失,使他從迷路上回轉,而不致於犯更多的罪(加6:1)。

三.要互相服事(4:9-11)

1. 款待與怨言(4:9)

“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4:9)

  本節提出一些很實際的方法,以指導信徒如何相愛。“互相款待,不發怨言”就是相愛的最實用方法。這對當時信徒有更大意義,因為當時交通不便,主僕出門佈道,或信徒為道受逼害,以致逃散各地;信徒接待這些人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參徒9:43,16:15,21:16;羅16:1-2;林前9:4-14;約3:5-8)。這種“款待”雖然看來只是一些飲食事務方面的效勞,但實際上卻是愛心的重大考驗,不但增加經濟的負擔,而且一個陌生的客人住在家中,有許多習慣上的不同,可能引起各種誤會與磨擦,很難免會彼此“發怨言”。所以使徒在此勸勉他們不論接待人的與被接待的,都不要發怨言。按帖後三章7至11節看來,當時亦有些信徒利用這種機會,寄人籬下,只吃閒飯,不肯作工,保羅則對那些人加以責備。但無論如何,這種愛心接待的工作是十分有價值的工作,並且是一種很好的愛心學習。

2. 彼此服事(4: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4:10)

  “恩賜”聖經中有時是指救恩而言(約4:10;羅6:23)。但這裏是指神所賜人的一種才能,使他們可以作神所要他們作的工(羅12:3-8;林前1:7,7:7,12:4-14;提前4:14;提後1:6)。

  “各人要照所得…”顯示各人所得的恩賜並不一樣,而且都不完全。我們都是各得着某方面的恩賜,因此我們需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受人的服事及服事人。這是神賜我們恩賜的目的。神並未給某人有全備的恩賜,乃是讓我們各有別人所無的,然後互相補滿,如此更能訓練我們相愛的心,更使我們覺得需要互相倚存。

  “作神百般恩賜…”,神的恩賜是“百般”的,羅十二章3至8節,林前十二章28至31節,弗四章11節都列舉了許多不同的恩賜,但只是舉例的性質,並非說除了那些地方所列舉的之外,就不再有別的神的恩賜了。使徒可能只照神賜給當時教會的恩賜而舉例,但並未限定有哪幾樣恩賜。恩賜是根據工作的需要賜下的,這樣在不同的工作對象中,神當然可能另賜下適應那種工作的恩賜。

  “神…恩賜的好管家”,彼得將神的教會作為神的家。所有有恩賜的人,都是“管家”。他們的本分是替他們的主人服務,照主人所交託的恩賜使這個“家”興旺起來;並且每一個管家都要向他的主人交賬(路12:42-48;林前4:1-5)。管家能否得賞賜,不在乎所領受的是甚麼恩賜,乃在乎有沒有照神所交託的運用,或是否為神運用,抑或只為自己應用。在此可見一個“好管家”應當是:

  A. 不把恩賜埋藏起來而不加運用(太25:14-30)。

  B. 應照自己的恩賜來服事。站在自己的崗位上忠心,不干擾別人,或輕視別人(參林前12:31)。

  C. 為神運用,不為自己(路16:1-13)。

  D. 站在管家的地位上,不以東家自居。不論工作的成效如何偉大,都承認那本是他所應做的分,並無可誇之處(路17:10)。

3. 凡事叫神得榮耀(4:11)

“若有講道的,要按着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4:11)

  注意本節將講道的與服事人的放在一起講,可見使徒並無一種觀念:以為講道的人,與那些服事人的人有甚麼高低的分別;反之,他們都同樣領受了神的恩賜。使徒所注意的乃是,他們有否照他們的本分忠心運用他們的恩賜。例如:講道的人有否按神的聖言講?服事人的有否照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卻不是注意他們所領受的是甚麼恩賜。雖然使徒保羅告訴我們按工作的恩賜言,先知講道是最值得切慕的。但是大的恩賜並不代表大的成功;因為“成功”的大小,乃在乎我們是否忠心運用神所交付的恩賜。

  “按着神的聖言講”意即按神話語的正意來講(提後2:15)。講道不是發表自己的意見,講道者的成功不在於其口才與動聽的言詞,乃在於是否照神話語的正意來講。傳道人是傳神所交託的信息,不是傳自己所發明的道理。

  “…要按着神所賜的力量服事”,這“力量”包括身體、靈性、物質三方面,按神所賜的,盡力之所能,為服事神而服事弟兄。這句話的意思更可推廣運用於一切其他的恩賜上,也就是都當照自己所有,善加運用。

  “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這是神賜恩賜的目的。神何以要賜下百般的恩賜,又使信徒彼此服事呢?就是要叫祂因基督得榮耀。保羅亦勸勉信徒即使吃喝都要為神的榮耀而行(林前10:31;羅1:21,4:21;徒12:23)。神得着一切榮耀原是應當的,因為“榮耀權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遠遠。”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