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讀經講義



三.稱頌者的信心(1:5)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1:5)

  本節表現使徒彼得的信心,他深信那些信神的人,必蒙神的能力保守。這也反映出神的信實可靠,所以這深識神的使徒彼得,才會有這麼堅強的信心。在此注意兩點:

  1. 神的保守

  包括神方面的能力,與人方面的信心。神的能力是無限的(太19:26),所以按神的能力來說是必能保守我們的。但人怎樣才能得着神的保守?就是藉着“信”“因信蒙神能力保守”而這“信”就是指上文所說“重生”經歷的信。所以本節彼得並不用假定的語氣,假設他們在某些事上有信心,才蒙神保守,而是直指他們為“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當時的受書人既然是已信耶穌而得重生的,使徒便可以直指他們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了。

  換言之:“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這句話,就是指凡因信耶穌而得重生的,都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

  注意這“蒙神能力保守”的意思,並非縱容信徒犯罪。神保守並非幫助信徒懶惰不警醒,因主耶穌明明教訓門徒應警醒(太26:41)。反之,神憑祂的能力保守信徒的意思,是包括神暗中的拯救,以及信徒不警醒拒絕試探時,所受的各種管教的痛苦,促使信徒知道應當警醒、謹守,並殷勤長進。這正是神保守信徒的方法之一。

  以彼得三次否認主與猶大賣主而論,主曾預先警告彼得將會跌倒,但將蒙保守(路22:31)。注意路加二十二章32節中的“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這句話表明彼得是有信心的,所以主能為他禱告使他不致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主也曾經預告猶大將要賣主(太26:24),但主卻不能為他禱告使他不致失去信心,因他根本就沒有信心(約6:64)。並且彼得以後從失敗中醒悟而悔改,正是因為想起主所預先警告他的話而出去痛哭(可14:72);主的話成為保守他不致沉淪的能力,因他本來就是有信心的,主的話能成為他的能力。但猶大良心發現而痛悔時卻完全不是因為想起主的話,因他根本沒有信心,不能從主的話語中支取得勝的能力。

  2. 末世的救恩

  “必能得着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這“必能得着”是彼得自己的信心,因他自己有過這種經驗,他雖然曾三次否認基督,卻終於得蒙主保守,所以他用很肯定的語氣說:“必能得着”。使徒仿彿以他自己的經驗,作為我們確切的保證,說明一切蒙救贖的人,都可以十分放心地把自己信託在主手中。

  “末世要顯現的救恩”指甚麼救恩?按使徒寫書信時,主釘十架所成功的救恩已經清楚“顯現”出來。聖經中論及“救恩”,最普通的意義是指基督十架贖罪的恩典。但救恩的意義並非僅限於十架贖罪方面,其更完全之意義,應當是從十架贖罪的恩典起,直到永世中信徒享受永遠榮耀與福樂,那最完滿的結局為止。這整個階段,都在救恩的範圍之內。所以本句“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可有兩層意義:

  A. 指主耶穌基督的再來:

  耶穌基督再來時信徒將要身體得贖(羅8:23),即身體改變與被提(腓3:21;帖前4:17),這復活與被提是救恩的一部分。按身體方面說,我們現今所經歷的救恩仍不是完全的,因身體方面仍未得贖(參約壹3:2),而這種恩典是基督再來時我們才能經驗到的。

  B. 指救恩之最後完全實現:

  即指將來要得的一切榮耀,並在永世中與神永遠同在恩典。現今我們按靈魂得救方面來說,是已經經驗了主耶穌的救恩,但按享受救恩權利和福樂方面來說,我們事實上並未完全享受救恩的全部福分。因為我們仍在肉身活着,無法完全享用永世中的福樂。所以救恩的全部內容是要在“末世”萬物之結局時,才真正完全實現。

  “末世要顯現的救恩”並非另一種救恩,乃是基督所成功的救恩最後的完全實現。所有“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都必能完全經歷這救恩的全部內容。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