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讀經講義



四.說方言和作先知講道在聚會中的應用(14:26-33)

  上文保羅已經反覆說明,先知講道和說方言在聚會中的功用如何不同。在此,他根據當時哥林多教會普遍追求說方言的情形,和他們在聚會裏面已經採用的儀式或方式來指導他們,如果有人要在聚會中說方言,應該受甚麼限制。他在這裏沒有用使徒的權威禁止他們說方言,不過他很清楚地讓他們知道他不鼓勵說方言。並且他對在公共場合說方言加上許多限制和規律。

1. 聚會要以造就教會為原則(14:26)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14:26)

  這一節經文的重點是在末了一句,就是“凡事都當造就人”。保羅在這裏不是規定一種聚會的方式,指示我們今天的聚會必須像哥林多教會那樣,有詩歌、有教訓、有啟示、有方言、有翻出來的話。他乃是根據當時哥林多教會已經有的聚會的內容指導他們。他們聚會的時候,不論有詩歌、有教訓、有啟示、有方言、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應該以造就人為原則。這原則可應用在現在教會的各種聚會上。

  我們要注意的是,聖經對教會的聚會實際上沒有定下任何儀式或程序。對哥林多教會來說,他們所採用的是比較自由的方式。現在也有些教會模仿當日哥林多教會的這種聚會,稱為交通聚會。但這不是說,凡不依照哥林多教會那樣聚會的,就是違背聖經。因為那不過是一個例子,聖經沒有把這個例子定為法定的例子,也沒有看作是所有教會必須照行的規矩。今天教會的聚會,很少完全跟當日哥林多教會聚會情形相同的。不過使徒所給我們的教訓是,無論用甚麼方式聚會,必須以能夠造就人為原則。雖然各時代的人都有他們各自不同的聚會形式,但總要使大家都得造就,這是大前提。

2. 在教會聚會中說方言的限制(14:27-28)

“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着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14:27-28)

  使徒雖然沒有限定聚會的方式,但是對於在聚會中若有人要說方言,卻定下了很具體的限制。他不但把數目規定了“只好兩個人,最多三個人”,也把說方言的秩序規定了“要輪流着說”,不可同時說,免得聚會引起混亂;而且說了以後要有人翻出來。所以按使徒的意思,如果在公共聚會中說方言,必須受限制,否則就應該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

  27節末了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和28節的“若沒有人翻”,看來翻方言的是另外一個人,不是說方言的本人。十二章所列的恩賜說得更清楚:“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12:10)。換句話說,按保羅的意思,如果聖靈感動人在聚會中說方言,也必感動另一個人替他翻方言,而且是在很有秩序的情形下進行。說話的人不是在半瘋狂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說的,而是在很理智,很有規律,能夠控制自己情緒的情形下說的;否則他們就沒法接受使徒這種指導,使徒在這裏的指導也就變成多餘的。

3. 作先知講道的限制(14:29-31)

“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着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14:29-31)

  作先知講道也跟說方言一樣,“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而且也是要一個一個的說。注意29節末了一句:“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這表示作先知講道的人所說的話未必完全對,所以聽的人要慎思明辨,分辨他所講的是否合乎真理。這句話也證明新約的先知講道,不像舊約時代先知說預言那樣,完全憑着超然的啟示與靈感。新約先知的講道只是照着聖靈的教導,運用神賜的智慧和悟性領會神的話,解明神的信息。

  31節的話再次補充說明先知講道的內容是甚麼,就是“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所以他是照普通正常的情形講道,不是神奇式地說預言;是教導人明白真理,不是在一種不能約束的靈感情形下說話。

4. 結論(14:32-33)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14:32-33)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如果大家都是出於神的感動,那麼無論說方言、作先知講道,都不會彼此爭着說。“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出於神的靈的引導,不會引起聚會混亂的情形。當然,說方言如果是出於聖靈的恩賜,就像作先知講道一樣,彼此順服,不會狂呼亂叫,沒有秩序。所以保羅在這裏再三提醒信徒,聖靈的工作並不是混亂、沒有約束的。聖靈所結的果子是“節制”。神藉着聖靈所創造的萬物,都有一定的規律、組織、和秩序。我們受到聖靈感動時的表現,也應該不是混亂、吵鬧的,而是彼此順服,有規律而安詳的。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