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金牛犢事件的鑑戒

黃之傑

 

  亞倫是聖經中的第一位大祭司,他是摩西的發言人,於以色列人流浪曠野的時候,擔當重要的領導地位。在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金牛犢的事件上,亞倫在其中的言行,實在叫我們參與事奉的人反思和自省。

百姓的訴求

百姓見摩西遲延不下山,就大家聚集到亞倫那裏,對他說:“起來,為我們作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甚麼事。”(出三二:1)

  根據和合本,以色列百姓要求亞倫給他們造“神〔像〕”(按:和合本“像”字旁有小點,表示希伯來原文沒有這字);現代中文譯本中,百姓的要求是“造個神明”;筆者愛用的英文譯本NASB中,百姓要求的是“一個神”("make us a god");至於其餘大部分英文譯本如NIVKJVNRSV等,百姓要求的是“一些神”("make us gods")。在原文希伯來文中,百姓要求的是elohim,這個字的意思就是“神”,單數或眾數都有可能;但由於句子中的動詞“引路”(yilku)為眾數,所以百姓其實是要求亞倫給他們造“一些神明”,不是“神像”,也不是“一個神明”。由此可見,百姓所要求的,其實是要拜多神,違反了十誡中的第一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elohim)”(出二○:3)。

亞倫的回應

亞倫對他們說:“你們去摘下你們妻子兒女耳上的金環,拿來給我。”百姓就都摘下他們耳上的金環,拿來給亞倫。亞倫從他們手裏接過來,鑄了一隻牛犢,用雕刻的器具作成。他們就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且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出三二:2-6)

  亞倫的回應很妙。他並沒有照以色列百姓的要求,造出眾多神明。相反,他造出一個牛犢樣式的神像,並宣告向“耶和華”(而不是任何其他神明)守節。不少聖經學者認為,而筆者本人亦同意,亞倫並沒有違反“不可有別的神”的誡命,他仍是讓以色列百姓敬拜獨一真神耶和華,只是將神的形像造成金牛犢的樣式。如是者,亞倫違反了十誡中的第二條:“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二○:4)。而事實上,亞倫本人亦明確知道打造金牛犢是犯了大罪,所以才會出現以下亞倫與摩西之間令人失笑的對答。

亞倫的供詞

摩西對亞倫說:“這百姓向你作了甚麼,你竟使他們陷在大罪裏。”亞倫說:“求我主不要發烈怒,這百姓〔專於〕作惡,是你知道的。他們對我說:‘你為我們作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甚麼事。’我對他們說:‘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出三二:21-24)

  貴為摩西的代言人,亞倫果然是能言善道。亞倫向摩西交代事情經過,把整件事說了個大概,卻很狡猾地漏掉他親手打造偶像這件事實。據亞倫說,他唯一做過的,只是“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這是甚麼爛故事?!金牛犢明明就是亞倫親自鑄造,怎麼變成它自己從火中走出來?雖然亞倫的供詞漏洞百出,無稽透頂,摩西卻不予追究他。

金牛犢事件的後果

摩西見百姓放肆(亞倫縱容他們,使他們在仇敵中間被譏刺),就站在營門中,說:“凡屬耶和華的,都〔要到〕我這裏來。”於是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裏聚集。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話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出三二:25-28)

  果不其然,在摩西的眼中,放肆的是百姓,而亞倫的責任,充其量只是容讓他們放肆而已。由於百姓所犯的罪極之嚴重,他們須要承受的懲罰亦相應嚴苛。結果是,摩西照上帝的意思,命令利未的子孫斬殺三千百姓。

不受約制的僕人

  驟眼看來,整個事件當中,最令讀者疑惑的一點可能就是亞倫的下場。像以色列百姓一樣,他也違反了十誡,而他在摩西面前的閃縮辭令,亦證實他是明知故犯,而且沒有意思要公開認錯。既然如此,何以三千百姓要因金牛犢而死,而亞倫則安然無恙,毫髮無損,而且繼續當大祭司,為以色列人獻祭,作百姓與神之間的橋樑?
  但回想一下,亞倫的情況可不是現今教會的寫照?我們犯罪後,是否真心認為會受到懲罰?還是認為自己依然可以面不改容的繼續在教會事奉,像沒事一樣繼續當查經組長,詩班成員,教會執事,在弟兄姊妹面前以乖乖的神的僕人姿態出現?我們要細想,亞倫在金牛犢事件中有多醜陋不堪,我們自己也許亦是一樣的可笑。或許,正如摩西沒有意會到亞倫的陰暗面,教會的牧師,長老,執事對我們的私人生活亦不甚了了。或許,我們也像亞倫一樣,是不受他人監察的神的僕人。但我們需要問自己一句:這是我們想要過的屬靈生活嗎?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九期 2010.9
作者黃之傑弟兄是McMaster University 宗教系博士候選人,主修聖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