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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患難靠主勝:向士每拿教會學習

呂榮輝

 


經文:啟示錄第二章8-11節

教會所在士每拿 患難臨到不要怕
苦境經受主安慰 得勝二死不能殺

  “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多得如同火星飛騰”(伯五:7)。士每拿教會是個在患難中的教會,我們可以向她學習些甚麼?

一.教會所在士每拿

  士每拿是一個港市,位於愛琴海東岸,在以弗所正北偏西約三十五英哩的地方。學者認為她是啟示錄第二、三章所提七個城市中最美好的;士每拿的居民也稱自己的城市為“亞西亞的鰲頭”(The Pride of Asia)。
  士每拿擁有一個天然的良港,加上一條東向內陸去的道路,就成為一個繁榮的進出口貿易港市。直到今天,她仍是土耳其的一個重要港市,名叫伊茲米(Izmir)。
  當年在士每拿這個港市中,有一個士每拿基督教會。這是我們唯一所知道有關這教會的事;至於這個教會在甚麼時候設立,由誰開始,我們一無所知。因為在聖經的六十六卷中,她未在別的任何一卷中被提起過。
  主耶穌基督對士每拿教會傳遞了些甚麼信息呢?從這封信的內文(啟二:8-11),我們看出兩個重要的信息:患難與安慰。

二.患難臨到不要怕

  患難臨到之所以不要怕是因為主說:“我知道你的患難。”主耶穌清楚知道士每拿教會所遭遇的各種患難,祂不會讓我們徒然受苦。經文提到以下四方面的患難:

  1. 成為貧窮的患難
  士每拿教會為甚麼會貧窮呢?是否因為士每拿教會的信徒,都像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所說的:“可見你們蒙召的,按着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林前一:26)?是否因為士每拿教會的信徒,像馬其頓教會的信徒一樣,因着那不自私的愛“格外樂捐”,從而生活“在極窮之間”(林後八:2)?更有可能的,或許是他們在做生意的時候,立志要公平正直,不同流合污,以至利潤都流到奸詐人那裏。也很有可能是由於猶太人及外邦人不願意跟他們打交道、做買賣;因着事業的不振而貧窮。甚至有可能只因為他們是基督徒,所以他們的家產和財富,就當然地成為被剽取、搶掠的對象。就如希伯來書所說:“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來一○:34)

  2. 備受毀謗的患難
  主“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毀謗話”(啟二:9)。虛謊的謠言在你周圍流傳,以至別人對你的為人如何,混淆不清。人的舌頭,是最難制服的。被毀謗是非常痛苦而且難以忍受的。當年猶太人的確說了基督徒不少毀謗的話,難怪主耶穌稱他們為“撒但一會的人”。士每拿教會的基督徒,怎樣忍受得了這些猶太人的毀謗?相信他們是學會了主耶穌的寬容:“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赫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

  3. 監牢之苦的患難
  主耶穌對士每拿的教會說:“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啟二:10)。使徒保羅以及早期的基督徒,都曾經住進監牢:不論是在耶路撒冷或在該撒利亞的監牢,還有腓立比及羅馬的監牢。近代上帝僕人王明道,倪柝聲等人,也都為主的緣故而坐過牢。牢獄雖黑暗,卻因着他們而被上帝的話照亮;基督教不少有名的詩章文著,就如保羅的書信,約翰本仁的天路歷程等,都是在監牢中完成的。

  4. 為主而死的患難
  主說:“你務要至死忠心”(啟二:10)!忠心到隨時都可以為主而死的程度!在士每拿,基督的福音被反對到那個地步,以至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有隨時為主犧牲的可能。尤其在新約時代初期,受患難是基督徒和基督教會的標記;並且世界對基督徒的迫害,是不斷重複地發生。主耶穌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五:11-12)。保羅在一生事奉主的經歷中,是飽受苦難,他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冒死,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盜賊,同族人,外邦人,城裏,曠野,海中及假先知的危險,以及其他的勞碌困苦(林後一一:23-27)。難怪他警告提摩太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2)。他也告訴腓立比的信徒說:“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一:29)。
  信耶穌而因祂受苦,是古今中外的一件事實。一想到因信耶穌所可能受到的患難,常會令人膽怯,於是我們有時就會用妥協來逃避受苦。妥協使我們降低道德行為的標準,成為跟一般世人一樣。這樣,我們就沒有甚麼可為世界所恨惡的,同時也使不出正直和真愛,作世人的榜樣。今天有些教會是名存實亡,在自己的社區中發不出作用,因為教會不敢責備不義或不公的事,以免得自找麻煩。社區中多半的人,聽不到救贖的福音,因為教會只講上帝的愛,不講認罪悔改;他們更聽不到為主受苦的事。彼得勸我們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四:1)。

三.苦境經受主安慰

  士每拿教會雖然遭受患難,但是隨着與呼召為主受苦同來的,是主所應許的恩典。這封寄給士每拿教會的信,所提的是滿有患難,但同時也滿有安慰與勸勉。祂說“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你務要至死忠心”(啟二:10)。這裏提到“懼怕”及“忠心”。忠心原文的意思是“相信到底”或“信靠到底”。人若能相信,能信靠到底,就能忠於所相信的,忠於所信靠的!
  這裏又提到“信心”與“懼怕”;這兩樣是不相容的。真的相信就把懼怕驅逐掉;正確地說,懼怕時就必須信靠、就得倚靠上帝。大衛王說:“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要信靠你〕”(詩五六:3)。人懼怕時要倚靠上帝,這是人唯一所能作的。耶穌常說:“不要怕,只要信”(例如可五:36)。摩西和以色列百姓來到巴力洗分,那裏前有紅海擋路,後有埃及追兵,百姓“就甚懼怕”。那時摩西安慰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一四:13)。
  有話說:“忠心出於相信:確實的相信基督,我們才能忠心,才會忠心到底,才能至死忠心。”問題是:當我們受患難的時候,是否仍然相信基督是靠得住?因此,我們的信心必須在基督裏成長!我們之所以相信耶穌靠得住,是因為我們認識祂的本性。從這封給士每拿教會的信中,我們看到主七樣可安慰我們的本性:

  1. 祂是永恆的全能者。
  祂是“那首先的,末後的”(啟二:8)。祂的這個本質,在第一章中就已經提起過。祂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一:8)。這話是說:祂是從亙古到永遠的。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一三:8),在祂並沒有改變(雅一:17);因此祂是永恆可靠的全能上帝。

  2. 祂是永活的得勝者。
  祂是“死過又活的”(啟二:8)。主曾經死在十字架上,但祂勝過死亡,所以現在還活着,並且要“活到永永遠遠”(啟一:18)。因此祂是永遠可信靠的得勝者!

  3. 祂是深知受患難者。
  祂說“我知道你的患難”(啟二:9)!當一個人經歷患難的時候,他最需要的,是有人能知道、瞭解他的處境。主耶穌知道我們,祂親眼看着我們,就如上帝聽見以色列人的哀聲,也知道他們的苦情(出二:24-25),又如主耶穌知道士每拿教會的患難。不論我們的患難有多少,傷痛有多深,祂全都知道,並且極為關心。

  4. 祂是真知你實情者。
  祂知道“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啟二:9)。人常不知道自己實在的景況;有人是富足卻認為自己是貧窮;有人實在是貧窮卻以為自己是富足的。耶穌知道士每拿教會是貧窮又是富足的。為甚麼貧窮又是富足的呢?因為主的價值觀與世人不一樣:世人一般只是衡量人的“物質擁有”,而耶穌更衡量人的“靈性光景”。

  5. 祂是有獨特主權者。
  祂說“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你們必受患難十日”(啟二:10)。魔鬼雖兇猛,但是獨特主權唯屬上帝!任何沒有經過上帝允許的患難,絕對不會臨到祂的兒女。上帝獨特的主權,限定了要下監的人數:僅有幾個;上帝獨特的主權,限定了受患難之長短:僅有十日。基督徒在受患難時,千萬不要喪志,要知道我們的上帝仍然坐着為王;祂獨自掌管着一切!

  6. 祂是美意的施與者。
  第二章10節說:魔鬼要把你們“下在監裏”。這是魔鬼的試探:探探看“下監”是否能毀掉我們對上帝的信心,試試看我們在經受患難的時候,是否會埋怨上帝、離棄上帝;但是經文卻正確地把“下監”美稱為試煉。目的是要鍛鍊我們的信心,叫我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前一:7)。如果我們能體會到凡臨到我們的事,無論是好是歹,都有主的美意,都有主的目的,我們就可以處之泰然。就像彼得所說的: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四:12-13)。

  7. 祂是慷慨的施酬者。
  對那些忍受患難的人,主慷慨的應許給他們寶貝的酬報。主說:“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二:10-11)。得生命的冠冕、免受第二次死的害,意思是說,我們必定會進入天堂,那裏有生命的冠冕在等待着我們去領取。但是首先,我們務要“至死忠心”!至死忠心的意思是,我們有可能會失去地上這個“人生自古誰無死”的性命,換來的酬報,是天上那生命的冠冕。

結語:得勝二死不用怕!

  我們可從給士每拿教會的這封信學到甚麼?
  第一,作真信徒:如果我們是個有生命的基督徒;有信仰原則,不肯妥協,專心一意的跟從主,我們可能會遭受患難。
  第二,凡事相信:相信主若不允許,患難不會臨到我們!相信祂不會將我們所忍受不住的患難加給我們。相信患難的臨到有主的美旨:為要訓練我們成為更堅強的信徒。
  第三,不該害怕:當患難臨到的時候,我們不應該害怕,因為上帝獨特的主權掌握着萬有;撒但魔鬼的權勢,也在上帝的管轄之中。
  第四,耿忠至死:在受患難時,主對我們的要求是至死忠心。至死忠心雖然或有可能失去地上的性命,但這不是每一信徒都會碰到的;而是主為那些配得此榮的人所預備的。
  第五,獲得獎賞:主應許得勝者,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第二次的死所指是千年國之後,死亡陰間之被“扔入火湖”的事(啟二○:14)。在那裏有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是“燒着硫磺的火湖”;這是“第二次死”(啟二一:8)。主應許士每拿教會的得勝者,必定不會受到第二次死的害!我們如果靠着復活的主得勝,我們也必定會得到同樣的賞賜!哈利路亞,感謝主!願各教會的信徒,凡事都靠主得勝、都得獎賞!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八期 2010.7
作者呂榮輝牧師為台灣聖光神學院前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