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應否緘默

Herbert Vander Lugt 著  陳黛娜 譯

 

  “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五三:7)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八:46)

  對於一個錯誤的指證,緘默有時是最好的回應,但在某些時間,我們卻需要義正詞嚴地駁斥。

  當主耶穌站在大祭司的院子裏被人用假見證誣告時,祂“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可一四:53-61)。祂知道為自己辯護是無用的,而且,這個時刻也正應驗了先知以賽亞指着祂所說的豫言(賽五三:7)。但在早期傳道的時間,主耶穌卻向那些法利賽人挑戰,說:“你們中間誰能指控我有罪呢﹖”(約八:13-59)。

  緘默可能使惡人更任意地作惡,但假若神的靈引導我們保持緘默,或者我們只不過企圖挽回受傷的自尊,這樣,我們就該管束自己的舌頭了。

  你是否曾被人錯誤控告﹖先檢查你自己的動機,如果你清楚知道辯駁也不會有甚麼效果,或者只不過你的自尊心被傷害了,那末,求主施恩使你能閉口不言,假若你關心那些作惡的人,希望能看見神施行公義的話,就勇敢地發言罷!

(獲准譯自每日靈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