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看不見

曾綠葉

 

  樓上空着,有一個肢體在找房子,讓他搬來正是再好也沒有了。

  他是一個很有追求的肢體,但是有些地方他可能沒有想到。他用我的洗衣機洗自己的衣服,連他朋友的衣服,枕被之類也經常在我這裏洗。鍋子,杯盤等是可以借用的,可是連醬油,麻油,紙巾,廁紙,肥皂之類,都是先用了我的,就這樣一直先用下去,用完了我再買,他又再用。零散小錢,借幾角,借一元,借了就忘記。他實在是忘記了。就這樣相處了一段較長的時間。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很自然的會體貼肉體,虧負人,佔了人的便宜,影響別人的生活而並不覺得錯,反而自認總是對的,好像永遠看不見自己有錯,虧欠了神。

  基督徒怎麼會看不見自己呢﹖原因是不去求看見,怕看見,也不要看見,因為怕為背十字架而失去肉體方面的舒服。沒有“時間”看見,就算有心願也沒有力量去看見,心有餘而力不足。其實他們大部分的時間都浪費在談笑和宴樂中而不自覺。

  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八:12)。如果我們真的心裏尊主為大,把主放在首位上,有敬畏神的心,看重祂的話語,我們就會花更多的時間讀聖經,多求在祂的光下看見自己的本相。這樣我們就能天天在生活上滿足主的要求,流露祂的生命。等到我們交賬的那一天,才能坦然無懼地見主的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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