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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與你

 

  十字架原是古代最殘酷的刑具之一,最早是瑪代人和波斯人使用,後來希臘羅馬時代也沿用。行刑者把犯人雙腕縛在桁木上或用巨釘穿透釘在其上,然後將犯人的桁木舉起,釘在木樁上。犯人終於失血而死。猶太人對於這種刑罰尤為害怕;因為聖經說:“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申命記21:23)耶穌被釘十字架,不但是痛苦和殘酷的事,更是可恥和受咒詛的事。

愛與公義

  十字架是愛與公義相互交叉。十字架表明神的大愛:神的獨一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釘十字架,那是無比的愛。十字架表明公義:罪的工價乃是死亡;耶穌基督是無罪的,代替有罪的我們(世人)而死,成全了神對公義的要求。(罪的定義是人達不到神的標準,虧缺了神的榮耀。)

  因着十字架,我們領悟了神無比的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5)

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着惡行,心裏與祂為敵。但如今祂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祂〕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歌羅西書1:21-22)

信者得救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左右兩邊各有一個強盜同樣被釘十字架;其中一個強盜臨死前看到主耶穌的情景就信了祂。主耶穌就應許他:“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加福音23:43)而另一個強盜卻選擇了不信。主耶穌並沒有強迫任何人信祂,而是讓人自己願意去接受祂。那兩個強盜代表世上的兩種人:信和不信。面對抉擇,有人明智,有人愚拙,有人果斷,有人拖延。有人索性不作抉擇,但不抉擇也是一種抉擇。

  人都有不同的需要和不同的選擇,但是人最基本和為首的需要,是罪得赦免,與神和好。人需要相信耶穌基督才可以得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傳4:12)。相信耶穌,就是接受祂為救主和生命的主。耶穌基督是神與人的中保,因着祂,我們才能與神和好;因着祂,我們才能成為神的兒女。

  接受耶穌,信靠祂,是生命的轉捩點:“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壹書5:12-13)有了永生,我們的生命和人生觀就完全改變。生命充滿喜樂平安,愛神愛人,不再順從世界的情慾及今生的驕傲,而是遵行神的旨意,為祂而活。“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的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壹書2:17)

  親愛的讀者,衷心盼望你早日決志接受耶穌基督為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賴建鵬)

 

(原刊於《金燈臺》第1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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