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讀經提示

  1. 試述“十字架”,“刺”和“重擔”之分別。
  2. 列出十二章1至4節奔跑天路的七個要點。
  3. 我們所當仰望的耶穌是怎樣的耶穌?
  4. 管教與試煉及懲罰有甚麼分別?簡述應受管教之理由。
  5. 聖潔與和睦生活有何關係?“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怎麼解釋?
  6. “毒根”是指人心中的罪根嗎?應當怎樣解釋?
  7. 試以“以掃”為例解釋“有人失了神的恩”,這“人”是代表信徒麼?以掃給我們甚麼鑑戒?
  8. 西乃山代表甚麼?試按本處描述西乃山情形,指出信徒何以不能藉律法的約與神親近?
  9. 解釋下列名詞之意義:(1)錫安山,(2)諸長子之會,(3)“所共聚之總會”,(4)“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10. 基督的血如何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11. 解釋:(1)十二章26節之“當時”指甚麼時候?(2)還要震動“天”是甚麼意思?(3)十二章27節“被震動的”與“不被震動的”各何所指?

第十二章

1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着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2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3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4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5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6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7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8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9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麼?10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11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12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13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14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15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16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17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着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18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19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20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靠近這山的,即便是走獸,也要用石頭打死。”21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22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23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24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25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26當時祂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祂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27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28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29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貳 盼望的忍耐(12:1-13)

  本章雖然沒有明顯地提及“盼望”,但所講論的信息,卻是指向一個美好的盼望。由於我們前面有這樣美好的盼望,所以我們就當存忍耐的心,奔走那有盼望的路程,忍受有盼望的管教,等候那盼望中的國度。在此分二層討論:

一.奔那有盼望的路程(12:1-4)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着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12:1-4)

  第1節的第一句“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就當…”,顯示這下文的教訓,是從上章引伸出來的。上章既已講了許多信心偉人的見證,他們雖然經過各種不同的試煉與苦難,但他們各人都在不同的境遇中,留下美好的見證,保持他們的信心,行完他們應行的路程。既然這許多在不同時代中的信心偉人,都能在不同的境遇中,表現出他們信心的功效,得了神為他們所作的見證;這樣,他們這許多人共同的經驗,就足夠向我們證明神的信實,告訴我們,在我們應跑的路程中,無論遭遇甚麼阻攔危難,也必同樣能以得勝,得着神的扶助。所以我們再不可灰心疲倦,而應努力前進。

  有許多事固然是要我們親身經歷以後,才知道其可信,但也有許多時候,憑着多數人共同經驗的結果,比我們個人的經驗更可靠可信。“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着我們,就當…”這種語氣,表示著者以為,由於這許多不同時代環境中的人共同經驗的結果,對於神的應許之信實可靠,和我們盼望之確實,已經是毫無疑問了。現在所剩下的問題,只是我們這方面,當如何奔走這有盼望的路程罷了。在此論我們當如何奔走有盼望的路程有七點:

1. 放下各樣的重擔(12:1)

  在此所提的“重擔”與“十字架”(太10:38,16:24;約10:18,18:11)和“刺”(林後12:8)的意義不同。“十字架”指人為主的緣故雖明知卻自願忍受的痛苦。一個人要否行走十架之路,冒着前面必然會臨到自己身上的痛苦或損失,是在乎自己的揀選,完全是主動和甘心忍受的。正如主上十架是完全出於甘願,祂有充足的理由和能力可以躲避這個痛苦,但祂卻為行神的旨意自願忍受。又如許多忠心神僕為着勇敢指責罪惡,辯護真理而受苦(彼前4:14),他們若閉口不言亦無不可,但他們卻要照神要他們說的勇敢直說,不躲避苦難和人的誤會。

  “刺”是指神所加給人的一種痛苦或困難。神為着人的益處,不管人是否願意接受,而放在人身上的(林後12:7),目的是使人得造就不敢自高,保羅三次求“刺”離開他,但未蒙應允。

  “重擔”乃是一種拖累,成為信徒行天程的負擔,好像一種重量加在身上,使你不能快走。它可能是一種痛苦,也可能僅僅是一種屬世責任。無論是人、是家庭、是職業、是東西(當然更是包括罪惡),當它成為我們靈程上一個累贅的包袱時,就是我們應放下的重擔。但放下重擔的意思是着重在除去它們對我們靈性上的阻力,而未必是要放棄應盡的責任和本分,如照顧親屬,奉養父母等。

  每一個行遠路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觀念,就是希望帶的行李愈少越好,這樣我們行走天路也當放下各種重擔。1944年我從西康步行入四川,身上穿一件羊皮短大衣,由於路途遠,起初還不覺得甚麼,後來越行越重,使我覺得十分累贅沉重,以致我屢次想把它丟掉。可見我們靈性上若有一個小小“重擔”沒有放下,起初也許不會覺得它的阻力,但越走就會越覺它的沉重,所以無論我們靈性上的甚麼重擔都應及早放下。

2. 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12:1下)

  甚麼是容易纏累我們的罪?最簡明的解釋就是,凡是最容易纏累你跑靈程的一切,就是這裏所說應“脫去”的“容易纏累我們的罪”。這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也可說是上句“當放下各樣的重擔”另一方面的意思。

  有許多事也許原本不是一種罪,但當它成為我們靈性上的纏累,分去我們的力量和注意力,使我們不能全心全力行走屬靈的路程時,就是當脫去的罪。這原則與林前六章12節的原則相同:“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這說明信徒當留心我們日常生活中許多“合法”的事或習慣,當它會“轄制”我們的時候,就變成纏累我們的罪。如看小說、下棋、講笑話、吃零食、讀報紙…雖不是罪,卻不能讓它成“癮”而轄制你,纏累你。這些罪好像未綁好的鞋帶一樣,暫時不覺得大妨礙,卻隨時有可能使你在行路時跌倒。

  從前有一個女生參加賽跑,當她除去平常摩登衣服穿上運動衣時,留下一樣沒有除下,就是她愛人送給她的一條金頸鍊,她以為這不會妨礙賽跑,豈知在賽跑時那條金頸鍊上下左右擺動,使她分散注意力,結果那次的賽跑完全失敗。

  照樣如果我們留下一些容易纏累人的罪,它會在不知不覺中,使我們在靈性的路上成為一個落伍者。

3. 存心忍耐(12:1下)

  這句話表示上面所說“當放下各樣的重擔”和“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都應當是一種天天要實行的事,不是偶然一次或暫時的“放下”“脫去”而已。因為我們所參加的是一種長途賽跑,不是一步登天,必須保持一個恆常的速度前進。每一個長途賽跑的優勝者必能告訴我們,他們取勝的方法是保持一個“持久”的速度,信徒在靈性方面各種的長進上,必應當這樣。

  每一個賽跑者,最使人為他喝采的不是最初的一段路程,乃是最後的一段路程,信徒的忍耐也當忍耐到“成功”(雅1:2),否則就不算忍耐。

  中國人的“忍耐”二字很有意思,“忍”字是“刃”放“心”上面,“耐”字是“而”與“寸”字合成的,兩個字連起來是刀放在心上寸而又寸。“忍耐”的功課常要使我們傷心流淚,但這是對付舊我最有益的武器。當我們的心,因主的緣故像被刀刺一樣時,不可忘記這正是主在我們身上所行的一種屬靈“割禮”,割去那些屬死亡與舊造的,使我們活得更像基督。

4. 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12:1下)

  神擺在每一個得救者前頭的不是一張安樂椅,或一張彈簧床,乃是一條長遠的“路程”(所以現在不是我們休息睡覺的時候,乃是向前奔跑的時候)。以色列人吃逾越節羔羊時,預表信徒領受基督生命,雖在夜間(出12:8),神卻不是他們吃後先休息,乃是要他們準備走路;照樣現在每一個信徒得救重生以後,神就要我們向前奔跑。

  這路程是“擺在我們前頭的”,這意思就是一條現成的已經開通好了的路程,是藉基督的血所築成直通天府的“十字架路”,此外再無旁路。注意“前頭”二字,基督徒應跑的天路永遠是“擺在前頭的”,世界的路永遠是跟在我們後面的路,無論我們在這路上走了多遠,世界的路總是只離我們一步就在“後面”,甚麼時候我們轉身向後,就離開了十字架的路。

  “擺在前頭”也表示這條路是給我們美好盼望的路,是吸引我們向前走的。

  “奔”那擺在前頭的路程,這“奔”字指出信徒行走靈程所應有的速度,是“奔”,不只是“行”。基督徒走天路應當像一個騎腳踏車的人一樣,必須保持一定的速度前進,否則就會傾跌。信徒在靈程上不但退後是危險,不長進也就是一種極大的危險。

  我們走天路不是飯後散步或遊公園,可以隨隨便便、閒閒散散地走走,乃是像經過一條有各種野獸和盜匪的旅途一樣,必須盡速行過。

5.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12:2)

  “仰望耶穌”,這是使我們能放下重擔,脫去纏累,存心忍耐奔走前面路程的力量。這句話指出我們如何能擺脫各種今世纏累,輕快地走靈程,不是憑自己的努力克制,乃因主耶穌的吸引。

  這“仰望”是包括信靠、依賴、等候、盼望的態度,並表明要以“耶穌”為奔跑的目標和終點。

  每一個賽跑的人必須專心望着目標快跑,不能左右觀看。在賽跑的時候無暇顧及人們鼓掌或吹噓,也不能低頭看自己的步法,這樣分心,徒然使自己跑得更慢,乃應“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着標竿直跑”(腓3:13、14)。

  學習騎腳踏車的人有一個要訣,就是眼睛應望向前面快踏,就不會傾跌,反之、若看着車頭,踏得慢,更易傾跌;信徒跑天路也是這樣。

  在此也解釋了我們所仰望的耶穌是怎樣的耶穌:

  A. 是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創始成終”表明耶穌有一種絕對的權威和能力成全我們的信心。我們這不信硬心的人如何會得救歸向神、信靠主?是因主耶穌所創始的信心,這樣我們就當仰望信賴祂必成終。

  B. 是“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的耶穌:在此說明基督在世能輕看羞辱的原因,是因祂不只見眼前的羞辱,乃看見將來的喜樂和榮耀。這樣,我們如何能勝過今世的羞辱和各種試煉?當然也要像主一樣,藉盼望將來的喜樂而勝過。所以我們應當仰望這位耶穌,祂必知道如何教我奔走這路。

  “輕看”二字表明是由於比較輕重而產生的一種觀念。基督徒長進的原則,不是單憑消極方面的克苦己心來勝過罪惡,乃是藉聖靈的啟示,使我們實在看見將來喜樂的盼望,而自然願意“輕看”今世的一切痛苦和罪惡。

  C. 是忍受十字架苦難的耶穌:十字架的苦難,是十字架道路中各種痛苦的最高峰,也是十字架救恩大功成敗的最後關頭。基督既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則表明祂已忍受完十架道路中的一切苦難,並取得完全的勝利。這樣我們既是跟從基督行走十架道路的人,當然應當仰望祂的憐恤和恩典,作我們走這道路的目標。

  D. 是已經坐在神寶座右邊的耶穌:表明基督已經得勝魔鬼並被神高舉(來2:15;腓2:6-11),進入天上的真聖所,作我們天上的大祭司,又是代禱最有效的中保。所以我們應當仰望這樣有權威有榮耀又能體恤我們的耶穌,作走路的盼望。今日與祂同跑的人將來也要與祂同坐(啟3:21-22)。

6. 要思想耶穌(12:3)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12:3)

  行走遠路的人難免會因路途的艱難遙遠而疲倦灰心,行走屬靈的路程更是這樣。

  身體疲倦是藉休息而恢復力量,屬靈的疲倦則是藉着“思想”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耶穌,而重新得力。那與父原本同等同榮的耶穌,尚且忍受罪人的頂撞,何況我們?如果我們在屬靈路程中常常思想這位耶穌,就不致於灰心疲倦了。現在有一種新方法消除運動員的疲勞,就是讓他們吸氧氣;思想耶穌就像吸氧氣一樣使我們立即消除屬靈的疲勞,重新得力。

  行路容易疲倦的人多半是平時太少走動,身體瘦弱,或太肥胖的人;在靈性路上常易疲倦的人也必是因為閒懶不長進,不活動,靈命瘦弱和自我高大的人。他們很容易受傷,或因別人跌倒灰心,其實最大的原因是他的舊生命太“肥胖”,這都是因為沒有“思想”那忍受罪人頂撞的耶穌的緣故。

7. 要決心抵擋罪惡(12:4)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12:4)

  這是一句帶責備的話,要激勵當時已疲倦的信徒,說明他們所以會疲倦灰心的原因,是他們對付罪惡所願付的代價還不夠高,所以才會因苦難而畏縮不前,灰心喪志。反之,他們對付罪惡若有抵擋至流血的地步的決心,便能不受攔阻努力奔走前面路程。

  所以這句話是反面告訴我們走靈程應有的一種條件,就是對抵抗罪惡要有願付高代價的決心,並顯明信徒生活在世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抵擋罪惡。主在世時曾有類似的教訓,“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太5:29-30)。這些教訓都啟示我們一個得勝的秘訣,就是要我們在爭戰之前先下一個拚死的決心,一個人如果不怕死還怕甚麼?所以如果我們在十架的道路上不怕流血,當然就能勇敢前進了。

  “犧牲”是走十架道路者應具備的條件。許多優秀運動員要犧牲一切妨礙身體的享受,特別是在運動場中時,決不能穿着他所愛的衣服,一切所作都必須配合他能爭取勝利的目標而作。甚至好些明星、歌星,為保持其美容與歌喉而捨棄許多有害其職業的享受。這樣,信徒更應當為能得將來獎賞而犧牲一切有礙奔走靈程的事物,“流血”就是這種犧牲的最高表現。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這句話也是提醒那些希伯來信徒,不可稍微因為已往有為主受苦的經歷而自傲,因為他們還未到為主流血的地步;他們雖然曾為主有所犧牲,但並未犧牲到最高程度。也不可因他們當前所受的苦而怨嘆灰心,因神所應許他們忍受的,還不是最大的痛苦,較之上章所提及的那些信心偉人,那些“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11:37)的人,仍覺遠為遜色哩!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