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後書讀經講義



第一段 引言(1:1-5)

讀經提示

  1. 為甚麼保羅常為帖撒羅尼迦人感恩?他們在屬靈品德上哪些方面表現得更為長進?
  2. 從3至5節看來,怎樣算是配為神的國受苦?
  3. 聯想保羅書信中還有甚麼誇獎信徒的話?我們應該讚賞別人嗎?

第一章

1保羅、西拉、提摩太,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神我們的父與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2願恩惠、平安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3弟兄們,我們該為你們常常感謝神,這本是合宜的;因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並且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4甚至我們在神的各教會裏為你們誇口,都因你們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5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

  本段是全書的引言,包括祝禱的話(1-2),感謝的話(3上)和稱讚的話(3下-5)。正像保羅大多數的書信一樣,這裏一開頭也是先說感恩和稱讚的話,這是基督徒該效法的榜樣。我們都要有為別人感謝並欣賞別人長處的心。

壹 祝禱的話(1:1-2)

“保羅、西拉、提摩太,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神我們的父與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1:1)

  “保羅、西拉、提摩太”,像前書一樣,由三人一同具名。按徒十七章1至9節所記,他們是三個人一起到帖撒羅尼迦佈道的,所以保羅用他們三個人一同具名;這也暗示他們寫這封信時,三人同在一起。按徒十八章5節和帖前三章6節,保羅到哥林多時,曾打發提摩太和西拉到馬其頓(帖撒羅尼迦也在馬其頓境內)。本書既然是三人一同具名,必然是在提摩太等從帖撒羅尼迦回來哥林多之後寫的。那時大約主後52至53年左右。

  “在神我們的父與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保羅的書信中不斷的表現這種觀念,就是教會已經在父神和耶穌基督裏合一,正像主在約十七章20至23節所祈求的(帖前1:1;林前10:17,12:12、13、15-16;加3:28;弗2:15-19,4:3-4;西3:3、11、15)。這觀念表明使徒認為主耶穌在約十七章20至23節的禱告已經蒙應允;因為主耶穌在約十七章20至23節所祈求的合一,正是在父和祂自己生命裏的合一。這合一的工作,已因祂的受死復活,叫每一個信祂的人,有分於祂的生命(彼後1:4;彼前1:3),而獲得成功了。

  凡是把主耶穌在約十七章20至23節的禱告看作是還沒蒙應允的觀念,都是跟新約書信的觀念不相合的。如果基督在約十七章20至23節的祈求還沒有蒙應允,那要在甚麼時候才蒙應允呢?難道基督的禱告會落空麼?這是不可能的。

“願恩惠、平安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1:2)

  上節既說教會在父神和主耶穌裏面,怎麼本節又說“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上節是論教會在屬靈方面與神的聯合為一;本節則是按教會還在地上的日子,怎樣從神得着恩惠平安而言。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