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讀經講義



二.勸告的內容(4:3-12)

  從本章3節到12節保羅勸勉信徒三件事:(1)要成為聖潔。(2)要彼此相愛。(3)要立志作安靜人。這三件事也就是上文第2節所提到的,保羅憑主耶穌所傳給帖撒羅尼迦信徒的“命令”之一部分內容。

1. 要成為聖潔(4:3-8)

  A. 成為聖潔是神的旨意(4:3)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4:3)

  “神的旨意”有兩方面的意思:(1)指神的定規。合神所定規的,才算合神的旨意,合神旨意的就是聖潔,不合神旨意的就是罪惡。(2)指神的喜愛或意願,作神所喜愛的事,就是行神的旨意。“成為聖潔”,不但按神所定規的標準,且行神所喜愛的。“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因這是神的標準。神使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1:30),這是神所定規的,不合這標準的不以基督的聖潔為聖潔的,就都不聖潔。另一方面我們得成為聖潔,正合神的本意,是神所喜愛的。所以我們雖因在基督裏而聖潔了,還要追求生活上的聖潔,因為這是召我們的神所喜歡的(彼前1:15-16)。

  新約聖經有多次明指甚麼是神的旨意:

  (1)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3)。

  (2)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凡事謝恩(帖前5:18)。

  (3)神的旨意是要藉萬事互相效力,叫祂所召的人得益處(羅8:28)。

  (4)神的旨意是要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弗1:9,5:10)。

  (5)神的旨意是要叫我們因行善受苦(彼前4:19,參彼前2:20-21)。

  此外,聖經中許多出自基督和使徒的命令,都告訴我們甚麼是神的旨意。

  “成為聖潔”跟犯罪跌倒,完全相反,神的旨意既是要我們成為聖潔,也就是要我們不犯罪跌倒。基督徒要不犯罪跌倒,就要在消極方面遠避淫行,積極方面活出神榮美的性情。

  “遠避淫行”只是遠避各種罪的代表,因“萬惡淫為首”。使徒的意思當然不是說只要遠避淫亂,別的罪就不用遠避。大概當時信徒所處的環境,也像今日信徒那樣,“淫行”的試探,比任何其他罪惡的試探更厲害、更普遍。“淫行”的風氣之盛行,是每一個時代罪惡就要滿貫的征兆。

  “遠避”雖然似乎是消極的方法,事實上卻是勝過罪惡非常有效的方法。避開試探,不接近試探,是勝罪的要訣。甚至在靈性、真理上造詣都很有深度的提摩太,保羅也是這樣勸告他“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2:22)。

  B. 要用聖潔尊貴守住自己的身體(4:4)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着自己的身體。”(4:4)

  “身體”原文 skeuos,是“器皿”的意思。英文聖經譯作 vessel,中文新舊庫譯本譯作“器皿”,和合本在林後四章7節,提後二章21節,也譯作“器皿”。聖經對我們的身體,給我們一個完全新的觀念,就是信徒的身體是收藏寶貝的“器皿”,那寶貝就是基督。我們要把身體當作器皿分別為聖給神使用,因我們是主重價買來的,沒有權柄隨意用我們的身體,只可以像一個受託者為主而用,要在身體上榮耀神。

  “守着”是掌握着、佔據着的意思。我們要防止身體上的各種私慾,不讓身體作卑賤污穢的工具,要靠主掌握着它、看守它,使它專作尊貴的用處;也就是說,要主動的管制自己的身體,按照神的旨意而行事生活,不該任由身體的私慾支配我們。所以本節所給我們的屬靈教訓跟提後二章21節很接近“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C. 不要像外邦人放縱私慾(4:5)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4:5)

  本節連上節指明信徒跟不信者的主要分別,在於他們對身體的控制或放縱。基督徒應該接受聖經對身體的觀念,雖然身體有各種正常的慾望,例如:衣、食、愛情等,飢餓干渴時應該飲食,寒冷時要穿衣服,疲倦時該休息,長大了要嫁娶;正常而合法地滿足身體這些慾望,正合乎神的旨意。但人類犯罪之後,所有的慾望都越軌而反常,變成會損人利己的私慾。所以身體的“私慾”是需要抑制、約束的(彼前1:13,4:1-4;弗2:1-3,4:17、22)。但不認識神的人,否認身體受罪的支配,因而以為應該任由身體的私慾得着滿足,而“放縱”私慾(羅1:24-27)、體貼肉體(羅8:5-6)。這是因為他們不認識神,也不信神的話。基督徒不要效法不信者的主張,理當接受聖經的觀念,治死身體的私慾(羅8:13;西3:5)。

  “外邦人”,帖撒羅尼迦信徒按肉身是外邦人,而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說:“…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可見這“外邦人”當然不是指帖撒羅尼迦信徒,而是指不信主、不認識神的人了。可見稱不信的人為外邦人是使徒們的習慣用法(參林前10:20;弗4:17;彼前4:3;約3:7),他們顯然都常以信主的人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2:19)。

  D. 不要越分欺負弟兄(4:6)

“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4:6)

  本節所說的“越分”“欺負弟兄”,不是泛指一切事,而是指上文第3至4節所講過“遠避淫行”,用聖潔尊貴守住自己的身體。因為使徒指明“不要…在這事上…”,可見這裏的勸告更偏重於防止信徒之間可能發生的淫行。

  “欺負他的弟兄”,欺負實際上不是指普通的欺負,而是指上文在男女的事上,跟弟兄的妻子或親屬發生了越軌的行為,或不正常的關係,也就是欺負了他的弟兄,污損了他家屬的清白。

  “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就是必管教懲罰的意思。按舊約律法淫亂的罪要被石頭打死(利20:10;申22:22;約8:3-5),神曾因以色列人犯姦淫而降瘟疫(民25章;林前10:8),大衛王犯姦淫,也受了痛苦的管教和報應(撒下12:11-14)。新約時代,使徒保羅也曾用權柄,把犯姦淫的信徒,交給魔鬼敗壞他的肉體(林前5:5;參本合訂本“哥林多前書”解經)。

  按現在信徒實際經歷,凡犯姦淫的,必難免受到家庭或身體的痛苦;甚至在悔改以後,雖然得了神的赦免,罪的痛苦,還可能延續多時。

  “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可見這類警告,已一再向帖撒羅尼迦發出。我們不是一直都看見帖撒羅尼迦教會是一個很屬靈、很蒙恩的教會嗎?他們在信心、愛心、盼望、和傳福音的工作上都很長進,可以作一切信徒的榜樣。但保羅卻將犯姦淫這種大罪的危險,一再地、切切地警告這班熱心愛主的信徒!這樣的警告等於說,保羅認為儘管他們的信心、愛心、盼望,和傳福音的工作上有那麼好的表現,甚至為基督受患難也不動搖,他們還可能因這最污穢的罪而跌倒失敗,還可能跟他們日常接觸、同是愛主的主內肢體,發生越軌的行為。以色列人的歷史也證明這個事實。他們雖曾戰勝勇悍的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民21:21-35);卻不戰而敗於摩押女子(民25:1-9)。這實在是對今日信徒很有意義的鑑戒。縱然在屬靈的德行和工作上有了許多成就,有許多勝利的經歷和美好的見證,還不能保證我們不會陷入淫亂的罪中。所以,任何信徒都要在這事上經常保持謹慎儆醒的態度。

  E. 成為聖潔是神選召我們的本義(4:7)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4:7)

  本節是與第3節的意思互相呼應。使徒提醒我們,既然蒙神選召,又答應神的選召,實在該留意神選召我們的本來目的,明白神的恩召對蒙召者的作用是甚麼。神的恩召是要救我們脫去罪惡的污穢。祂的救恩絕不是給我們一種可以放心去犯罪的保證,所以我們不該仗着神有赦罪之恩,而大膽地去沾染污穢,倒該常常記住神選召我們的目的。照神的旨意而生活為人,才是成功的基督徒。

  使徒這樣鄭重的聲明,暗示當時信徒可能有這種傾向,或是受到一些誤解救恩的人的影響(猶4)。

  神既是為要叫我們成為聖潔而選召我們,那麼我們既已答應了神的選召,就該過着聖潔的生活(參彼前1:15-16)。

  F. 警告性的小結(4:8)

“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4:8)

  “棄絕”原文 atheteō,也有廢棄或拒絕的意思,在和合本大多數譯作棄絕或廢棄、廢掉等【可7:9;路7:30,10:16(二次);約12:48;林前1:19;加2:21,3:15;帖前4:8;提前5:12等共十次】,另有三次比較不同的譯法是在:可六章26節譯作“推辭”,來十章28節譯作“干犯”,猶8節譯作“輕慢”。在英文標準譯本中,如 RVNASB 這裏都譯作 rejects(拒絕),而 RSV 則譯作 disregards(輕忽)。本講義為在這裏譯作“拒絕”更為適當。

  “那棄絕的”,指拒絕上文使徒的教訓。使徒勸誡他們要遠避淫行,成為聖潔。若拒絕使徒的教訓,就不是拒絕人,而是拒絕那賜聖靈給他們的神了。保羅要信徒留意他的教訓和警告,是出於神的啟示。所以那拒絕他教訓的,不是拒絕人,而是拒絕站在他背後的神。彼得也曾對亞尼亞說過類似的話:“…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特別加上“那賜聖靈給你們的”這句話,來形容神是怎樣的神,為的是要提醒帖撒羅尼迦信徒,順從聖靈是過聖潔生活的要訣(羅8:6、13-14)。那召我們的神,不但要我們成為聖潔,也賜下聖靈給我們,叫我們可以靠着聖靈行事。使徒的教訓,正是按照聖靈的啟示給他們的。所以那拒絕使徒的也拒絕了聖靈的感動,就不能過聖潔的生活了。

2. 要彼此相愛(4:9-10)

“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4:9)

  保羅既說:“不用人寫信給你們”,為甚麼自己又在寫信?使徒的意思是:(1)他們對於彼此相愛已經有所領悟,不用人再教導他們些甚麼。(2)使徒在他們那裏時,已經講得夠清楚,不用再寫甚麼了。下句“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也解明不用人寫信的理由。

  “蒙了神的教訓”大概是指:(1)神曾在他們的心靈中啟發他們明白彼此相愛的真理。(2)他們曾因使徒的教導而在彼此相愛上有所學習與操練,把使徒的教導看作是神的教導。(3)他們在受逼迫與患難的惡劣處境下,神教導了他們怎樣彼此相愛、相顧、同舟共濟。因而他們對於彼此相愛,已有比別人更深一層的體驗和學習,所以用不着人教導他們了。

  但雖然這樣,使徒還要再提醒他們,要更加勉勵。因為“彼此相愛”不只是在某一階段中才需要實行的教訓,而是基督徒經常要實行的教訓。

  使徒在講論“聖潔”之後便講論“相愛”。個人的聖潔生活和群眾的相愛生活是息息相關的。任何個人不聖潔的行事,都帶着自私和損害別人利益之性質,而違反相愛的生活。反之,任何人若不能在群眾中過相愛的生活,也無法有個人的聖潔生活。一切在群眾中破壞愛心的行事,也必同樣破壞了個人的聖潔。來十二章14節也將個人的聖潔與群眾的和睦相提並論“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所以,聖潔不是獨善其身,不是傲視一切地自視清高,聖經中的聖潔是和群眾的和睦相愛聯在一起的。

  相愛而不聖潔,易陷於亂;聖潔而不相愛,易成孤獨(這種“孤獨”含有驕傲自大的性質,實際上已玷污了“聖潔”)。惟有與眾人相愛地過着個人的聖潔生活,才是正常的聖潔生活;又唯有用聖潔的原則和眾人過相愛生活,才是在真理中的相愛生活。

“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但我勸弟兄們要更加勉勵;”(4:10)

  比較一章7節,帖撒羅尼迦信徒,不但在信心上作了馬其頓、亞該亞眾教會的榜樣,在愛心上也作了眾教會的榜樣。雖然這樣,使徒還是要求他們更加勉勵(本章第二次)。RV 本句譯作:abound more and moreKJV 譯作 increase more and more(就是多而又多的意思)。信徒的愛心要不斷增加,在質的純潔方面,和量的寬廣方面,該繼續增長。學無止境,愛心的學習更是“無止境的”。愛既永不止息,愛的增長豈可止息?

  愛心不怕多用,只怕濫用;不怕愛得太廣博,只怕愛得不合真理。今天的教會正是要在愛心上“更加勉勵”,“多而又多”。

3. 要立志作安靜人(4:11-12)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4:11)

  從下半節可知第一句的“立志作安靜人”不是單單不作聲的意思,而是不要去累着別人,要自力更生的意思。所以本節是要指導信徒在彼此相愛的生活中,不要藉着彼此相愛,而閒懶失責,仰賴別人的愛心而生活。信徒雖然應當彼此相愛,卻不是互相等待別人救濟;乃是各人盡力作個有力量幫助別人的人,不要作個等候別人幫助的人。

  “親手作工”解釋了上句“辦自己的事”的意思:不是只管自己不顧別人,乃是不要存心倚賴別人。凡自己能作的事,都應當盡力親為;更不可自己不作工,而仰賴弟兄姊妹愛心的照顧。

  聖經的真理是面面周到的,但我們對真理的遵從卻常會偏左偏右:注意個人的聖潔,便忽略了群眾的相愛;注意群眾的相愛,便忽略了“親手作工”的本分。許多人對相愛的真理所注重的,只是別人應當怎樣愛我,而不是我應當怎樣愛人。甚至只顧怨責別人沒有愛心,不省察自己有否殷勤作工。相愛的真理,不是給我們藉此可以不“辦自己的事”、不“親手作工”、閒懶而取巧的。

  還有一些信徒,雖然不是在生活需用方面不自力更生,卻也養成了一種喜歡叫人替他做事的習慣,明明自己能夠做的,也要託別人去做。但神的話乃是要我們“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

“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甚麼缺乏了。”(4:12)

  “叫你們可以…”表示上節的“親手作工”,就是使信徒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又叫“自己也就沒有甚麼缺乏”的原因。怎能向外人行事端正?怎能沒甚麼缺乏?“親手作工”,養成憑神所賜給我們的力量來擔當自己責任的心志,就可以不至在人面前虧欠主的榮耀了。

  “端正”原文 euschēmonōs,有端莊正直的意思(參 A&G 新約希英字彙)。全新約只用過三次,羅十三章13節與本節都譯作“端正”,林前十四章40節譯作“規規矩矩”。基督徒若能在生活上自力更生,就不用向外人求助,也不用仰人鼻息。這樣就可以光明正直的做人,不用自慚形穢,或曲意阿諛,求人的歡心了。

  行事端正,循規蹈矩的人,在這彎曲的世代中,似乎很吃虧。但最終必定贏得人的信任,又為主作了美好的見證。神給這種人的應許是“自己也沒有甚麼缺乏”。投機取巧的人,雖然表面上似乎合算,結果卻難免到處求助,得不到人的尊重。神只幫助殷勤作工的人,不幫助取巧偷懶的人。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