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讀經講義



肆 相愛的動機與實行(4:19-21)

一.動機(4: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4:19)

  “我們愛”在這一節中,聖經並不指明愛甚麼,暗示這“愛”的對象,包括愛神與愛人。但下句:“因為神先愛我們”卻指明了我們所以用“愛…”作為我們行事之動機與準則的理由,是因為神先愛我們。

  A. 我們不論為人或為神作甚麼事,都該是出於受神之愛的激勵,不是出於自己的喜好。愛是我們最好的動機,也是行動的能力。

  B. 我們的愛雖然從神開始的,卻不停止在只愛神身上。不是因神愛我們,我們便也只愛神而已;而是要把神的愛流露到一切需要的人身上。

  C. 神是先愛我們的,我們也該先去愛所愛的人,不該等着受別人的愛。我們既然“先蒙愛”,就當照着神愛我們那樣,主動地去愛別人。“先”原文也可以譯作“第一”,RVNASBKJV 等英文標準譯本都譯作 first

二.實行(4:20-21)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4:20-21)

  這兩節都告訴我們:

1. 愛的實際(4:20)

  “愛”神的實際,不是單在乎口裏怎樣說,而是在乎怎樣行。說愛神而恨弟兄,就是說謊話,心裏愛神,卻不能把它表現在弟兄身上,那麼所謂的“愛”,就是只限於言語的愛,那就很可能是虛假的愛。

  類似的語氣見於一章6、8、10節等處。本書三章17至18節已經指出相愛不要只在口舌上,應該在實際行動上。愛弟兄雖然是信徒屬靈最高品德,但它的真正價值在於愛的真實流露,而不在於宣傳。說“愛”卻又不愛的人,可能:

  A. 只不過一種心願,根本沒有心實行,也不願為愛神愛人而犧牲甚麼。

  B. 根本就沒有愛心,只不過故意多提到愛心,以掩飾自己的自私而已。

  甚至有一些假師傅故意多講愛心,卻並不是真正為鼓勵信徒愛主,而是要誤導信徒聽信他們的錯誤的教訓,為着爭取信徒的信任而向他們顯出“愛心”罷了。那不是愛,那只是“愛的手段”。

2. 愛的實行(4:21)

  愛神的實行,應從愛弟兄開始。愛弟兄是愛神的最實際的學習,否則所謂“愛神”是很容易陷於自欺。不能愛看得見的弟兄,就更談不上愛不能看見的神。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使徒從神所受的命令。這命令的遵行是不容自欺或裝假的;必須以愛神為愛弟兄的動機,而以愛弟兄為愛神的實行,才算完滿地遵行。基督徒在一切屬靈品德的追求上,切忌自欺。自欺,就是行在黑暗中,而本書的主要信息,是要信徒行在光明中,就是按照真理的標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實在的屬靈光景。但弟兄相愛,在信徒生活中佔重要部分,而且愛心(愛主愛人)是可以作為評定一個信徒靈性程度的標準的。正因這緣故,在愛心上更容易虛偽裝假,言行不一致。對於愛那不可見的神,似乎更容易只憑動聽的言語,而不肯真正有所捨棄,所以使徒提出十分簡單而具體的驗證方法“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那看不見的神”。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