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無名的傳道人

吳獻章

 

經文:阿摩司書第七章

  在茫茫人海,最容易迴盪人心懷裏的,可能就是:“我不過是個平凡的老百姓,我能做甚麼?”的無力感!在神家中,也常會有對神榮耀而又艱巨的呼召裏足不前,如摩西(出四:10),基甸(士六:15);或自暴自棄如以利亞(王上一九:4)。我們似乎忘了神所揀選的,常是愚拙,軟弱,卑賤,乃至一無所有的人(林前一:26-28)。

  被稱為“講道王子”的司布真,不滿二十歲,就被倫敦最大,後來發展為二萬人的教會聘為主任牧師。他離世已整百年,他的講壇仍然藉文字在向世人證道!而帶領他信主的,卻是個無名的傳道。那是一個寒冬主日清晨,大風雪中孤行的司布真,就近赴一陋巷小教會聚會,該教會牧師為風所因,改由司會老弟兄用以賽亞書第四十五章二十二節及簡短信息,勸會眾仰望神,誰知不到十六歲的司布真竟當場得救!多年後成名的他,重訪該小教會,卻沒有人能查出該位無名傳道的芳蹤!原來為主所用,引發英國十九世紀中後期靈性復興之火的,是位消失於茫茫人海中的無名傳道人!

  在主前八世紀,北國以色列在耶羅波安二世掌政下國勢強壯,僅次於當年所羅門王時期。政冶上,因仇敵亞蘭國被遠方亞述帝國打垮而收回故土(王下一四:28);經濟上,因北國坐落亞非交通及商業要道而獲利,生活奢侈浮華(摩三:12,15;六:4-6)。但社會上,富商因財行敗壞不義(摩四:2),欺壓貧困(摩三:9-10),甚至到“為一雙鞋賣了窮人”的地步(摩二:6;八:6);道德上,“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摩二:7),慘不忍睹!靈性上更是黑暗,不僅“獻有酵的感謝祭”(摩四:5),還“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摩二:13)整個國家表面看起來極繁榮,但在神眼光中卻是極敗壞!果然,耶羅波安二世死後三十年,以色列國就滅亡了!在這個亡國前的宴樂時代,神所用於北國最後的先知,不是名胄貴士,不是大先知,祭司,君王,而是從猶大國窮鄉僻野提哥亞出來,那修理桑樹,名不見經傳的牧羊人--阿摩司(摩一:1;七:14)!

  阿摩司有何特別,在茫茫人海中被神選召,在傾覆前世代力挽狂瀾?阿摩司書給我們看到的是:神所用的人是“消失”的無名傳道人!“消失”於神的慈愛中。 

  阿摩司被主用的原因之一,是他熟悉如何講道。勞工階級的他擅長講道,首先,他講的道能打動人心,他知道他的會眾的心態--視四圍鄰邦為仇敵。因此就用旁敲側擊的方式,先不指出以色列國的罪,反倒先在以色列人面前一一指出四圍仇敵所將受的審判,先是大馬色(一:3-5),非利士(一:6-8),推羅(一:9-10),以東(一:11-12),亞捫(一:13-15),摩押(二:1-3);接着是曾為兄弟,但自所羅門王以來一直對立的猶大(二:4-5)。幸災樂禍的會眾必是興奮喝彩!不料,他接着指出神審判的對象,不折不扣就是你們這群敗壞的以色列人!阿摩司接着說,上帝如何因列國“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祂也照樣因“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二:6),那為別人受責打而快樂的以色列人耳朵,終於聽到他們該聽的話:公義的神必不放過你們這群背約的敗壞子民!

  但阿摩司為主用,除了是因他能打動人心外,最重要的,則是他能打動神的心!當神告訴他,祂要在農民收割農產品(通通交稅給國王)後,造蝗蟲吃掉那再長出農夫自己留用的剩青物,憐恤窮困百姓的阿摩司立即禱告:“主耶和華呵,求你赦免,因為雅各微弱,怎能站立得住呢(七:1-12)能體恤神慈愛的阿摩司,打動了神的心,“耶和華就後悔說,這災可以免了”(七:3)。當神指示他第二個加於以色列人的審判,“命火來懲罰以色列,火就吞滅深淵險些將地燒滅,為受審判對象就是種田的窮百姓而着急的他,立即求神的憐憫,“主耶和華啊,求你止息,因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第二次的禱告,也打動了神的心,“耶和華就後悔說,這災也可免了”(七:4-6)!阿摩司為主所用的原因,就是他能切切體會神的心腸,為疲乏軟弱的子民禱告,把自己藏身在神的慈愛中。

  當別人遇困難,軟弱跌倒,我們是否幸災樂禍,興高采烈地去定別人的罪(約九:2),看瞎子就忙於找出罪源呢?還是願意學習那位不看瞎子是瞎子,而看瞎子是人,為你我的罪,親身在十字架受刑罰苦痛時,仍然不忘記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的主耶穌(路二三:34)?祂常常“消失”在神的慈愛中,“消失”在神的公義中。

  當無名的傳道人阿摩司第三次蒙指示,公義的神,正如建築量牆的傾斜,已拿起公義的準繩來量不論道德上,社會上,信仰上都敗壞的以色列民,並聽到“我必不再寬恕他們,以撒的邱壇必然淒涼,以色列的聖所必然荒廢,我必興起,用刀攻擊耶羅波安的家”時(七:7-9),阿摩司不再禱告,他順服在不以有罪為無罪的神前!他知道神是輕慢不得的。藏身在神公義背後的阿摩司,毫不保留的傳公義的信息(七:11)因而引發“掩耳不聽真道”的背逆會眾極力的逼迫,付許多令人寒心代價:

  1. 政治安全上: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前控告阿摩司為賣國賊,試圖以政治勢力趕除阿摩司那刺耳的訓話(摩七:10)!

  2. 宗教人格上:亞瑪謝冷嘲熱諷,指阿摩司為“先見”,不要在這裏佔我地盤,我是這裏的祭司,你不配在“王的聖所,王的宮殿前出入(七:10-13)!

  3. 社會及經濟上:亞瑪謝以民心不支持阿摩司,經濟上沒人支持為由,要他“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裏餬口,在那裏說豫言”(七:12)站在神公義上的人可能付許多代價,甚至死亡(如司提反,徒七章),但一個神所用的人,懂得看所該看;怕所該怕,他明白自己雖沒有政治,社會,經濟,甚至宗教的後值,但選召他的神就是他的後值(七:14-15),神要他傳公義的信息,雖千萬人吾往矣!

  信實的神總是站在懂得消失於神公義中的神僕旁,在阿摩司四面受敵時,神藉阿摩司告訴亞瑪謝:“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七:17),堅心依靠神及時的幫助(詩四六:1)!

  親愛的兄弟姐妹們,在茫茫的人海中,在時間急流下,我們願意定睛永生神身上,常常“消失”在祂的慈愛和公義中,心甘情願成為無名的傳道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