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鬼魂的正解

吳主光

 

  世上絕大部分信有鬼的人都以為鬼魂是人死後變成的。這是因為許多宗教都有如此的教導;同時也是因為許多招魂術,扶乩,問米等與鬼魂接觸的靈媒都一致地宣稱他們可以與死了的人接觸,替求問者解答疑難;再加上許多曾親自見過鬼魂的人都一致地指出,他們所見到的是已死去一段時間的人。所以,在許多人的心目中,人死後就會變成鬼,甚至連一些基督徒也接受了這種觀念,影響他放心去與已死的“親人”交往,其實是“交鬼”,筆者認為這是極嚴重的錯誤觀念,一則會因中魔鬼的詭計而受害,二則會使撒但國度的勢力擴張,三則會使許多人不肯放棄拜祖先的迷信習慣,四則會誤解不信的死人不一定在陰間受苦,陽間的人還可能做一些事去幫助或影響陰間的人等一系列錯誤觀念。

人死後不能再返回人間

  其實,根據聖經的教導,人死後靈魂離開了身體,信主的到樂園去,不信的到陰間去,都不能隨意返回人間。最明顯的理由有三個:

  1. 約伯記第七章第九至十節清楚指出──“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他不再回自己的家,故土也不再認識他。”

  2. 彼得前書第三章第十九節指出,主耶穌曾藉靈在挪亞時代傳道給那些不信的人聽,不過那些不信的人的靈魂現在已經被放在“監獄”裏了。意思分明是失去自由,不能隨意出來再到人間。

  3. 再看主耶穌所講的故事:那個財主死了,在陰間被火燒得十分痛苦,他不想他的五個兄弟死後也來到他那裏受苦,所以大聲求天上的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復活,回去告訴他的五個兄弟。他知道他自己不能回去,只有“復活”的人才可能回去,亞伯拉罕也指出有“深淵”隔開,陰間的人不能到天上去,天上的人也不能到陰間去,何況再到人間﹖

鬼魂原是天使

  或問:“從古到今,在全世界各地許多人所曾經看見過的鬼魂,如果不是死人的靈魂,那是甚麼﹖”

  不錯,鬼魂出現是確實常有的事。只是根據聖經,那些的確不是人的靈魂,而是天使。或許你會感到奇怪,為甚麼天使會變成鬼魂可怕的樣子﹖是的,有許多天使犯了罪,跟隨墮落的魔鬼到地上來,變成地上千千萬萬的污鬼。正如主耶穌所見證的──“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路一○:18),這句話使我們想起啟示錄第十二章的異象:那大紅龍也是從天上被摔在地上的,大紅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撒但”(啟一二:4,9)。提到“古蛇”,一定是引誘夏娃的那條蛇了,這表示主耶穌早在創世之時或之前已經看見撒但墜落。牠墜落之時:“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啟一二:4)。我們不能按實意解這節聖經,因為不可能有太空三分之一的星球跌到地上來。“星”在啟示錄第一章第二十節明顯地是指“使者”而說的。所以筆者相信,撒但帶着天上三分之一犯罪的天使落到地上來,一同變成污鬼。再者,撒但自己也極可能原本就是天使,因為神所創造的都是好的(參創一:31),神不可能創造出敗壞的魔鬼來。不然,罪惡就是來自神自己了。神本來也創造許多天使,並且賜給他們“自由意志”,好叫他們能明白神的偉大作為,從而敬拜讚美神。沒有自由意志是不可能產生有意義的敬拜和讚美的,因為沒有自由意志的敬拜和讚美,就像用錄音機來讚美自己一樣無意義。可是,天使有了自由意志之後,他們就可以自由選擇讚美與不讚美,順服神與反叛神了。結果,果然有三分之二的天使肯順服神和讚美神,但其餘的三分之一就揀選了反叛神的途徑而犯罪變成魔鬼了。

撒但來源的辯證

  不少信仰保守的神學家們喜歡引用以賽亞書第十四章四至十七節,以西結書第二十八章十二至十八節等經文來證明撒但就是犯罪墮落的基路伯天使。但近代不少神學家越來越反對這種說法,主要的理由是:這兩段經文明文是指巴比倫王和推羅王說的,其中完全沒有提及撒但魔鬼。筆者在此要維護前者保守的信仰,反駁後者的反對理由:

  一.這兩段經文所記載的描述,是完全不適合用在巴比倫王和推羅王身上的,例如以西結書所形容的說:“你曾在伊甸神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你犯罪,…從神的聖山被驅逐…”以賽亞書所形容的說:“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心裏曾說,我要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以上所形容的只適用於撒但魔鬼身上。

  二.這兩段經文雖然是指着“巴比倫王和推羅王”說的,但是根據但以理書第十章和其他經文的敘述,魔鬼撒但是常被形容為地上國家的君王的。例如但以理禱告二十一日之後,天使長迦百列飛來報訊說:“波斯國的魔君攔阻我二十一日,…後有希臘的魔君…除了你們的大君(指以色列國的)米迦勒之外,沒有幫助我抵擋這兩魔君的”(但一○:13,20,21)。即使啟示錄第十二章的七頭十角大紅龍,經文自己解釋也是指七個王和十個王(啟一七:7-13),所以,指魔鬼撒但是犯罪的天使是對的。此外,猶大書第六節,彼得後書第二章第四節等經文也明指牠們是“犯罪的天使”,“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

一些聖經的例子

  在四福音裏,我們看見耶穌常常趕鬼,所有這一類的經文從來沒有一處形容那些鬼是人死後變成的,聖經只稱牠們為“污鬼”。到了啟示錄,我們看見死了的人被稱為“人的靈魂”或“海中的死人,陰間中的死人”(啟六:9,二○:4,13等),從沒有稱他們為“鬼魂”的。提到鬼魂或污鬼,啟示錄則稱牠們為“龍和牠的使者”或“污穢之靈”(啟一二:7,一八:2等),從沒有稱牠們為“死人的靈魂”的。

  所以,當雅各被希律王斬了頭,教會以為彼得也必死無疑了,誰知天使卻奇妙地開了監獄的門,把彼得釋放出來。彼得跑到馬利亞家去見弟兄們,因為他們徹夜為他祈禱。使女出來要看看是誰,看見是彼得,高興得連門也沒有開,就跑進去告訴眾人。眾人不相信,以為只是看見彼得的“天使”(參徒一二:15)。請注意,他們沒有一人說是彼得的靈魂或鬼魂,因為他們知道,人死後是不能回到人間來的。

  聖經給我們一個少有人注意的觀念:就是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有最少一位天使服侍他。正如主耶穌所說:不可輕看這小子裏的一個,因為“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太一八:10-11)意思是說,小子雖然小,卻有大天使代表他們的,因為常見天父面的天使必是大天使,像常見君王面的都是大臣一樣。希伯來書第一章第十四節指出:“天使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的。

  不過,在眾多聖經的例子之中,最叫人感到困惑的,是掃羅請求交鬼的婦人招撒母耳鬼魂上來那一段經文(撒上二八章)。究竟那鬼魂是不是撒母耳,大致上有兩派學者不同的見解:

  有一派學者相信那個鬼魂是撒母耳,但卻否認是交鬼婦人招上來,乃認為是神差他來的。主要原因是記載這段歷史的作者並沒有否認他是撒母耳,而且那鬼魂所說的也準確靈驗,立場也是站在耶和華那一邊的。

  筆者卻站在第二派學者的立場,反對以上的說法,那鬼魂絕不可能是撒母耳,理由是:

  一.聖經作者雖然沒有加上自己的意見去否認那鬼魂是撒母耳,但也沒有表示贊成。像聖經記載其他歷史事實之時,經常沒有加上自己的意見一樣。因為作者認為這些史實在聖經其他原則教訓的鑑別之下,已經夠清楚顯示出其可接納與否。例如聖經記載羅得二女兒與之同寢,作者也沒有加上任何詳論,因為不用詳論讀者也夠清楚知道這是不對的了。

  二.那鬼魂所說的雖然準確,立場也是站在耶和華的一邊,但使徒行傳第十六章那被巫鬼所附的使女豈不也是站在神和保羅的一邊,而且說話準確靈驗嗎﹖

  三.那鬼魂只有交鬼婦人看見,掃羅自己沒有看見。

  四.如果神在這場合差撒母耳來回答掃羅,豈能叫神自己得榮耀﹖豈不是加強人們對交鬼法術的觀念?

  五.撒母耳為何不責備掃羅與交鬼的婦人相交﹖可見這鬼魂一定不是撒母耳。

  六.掃羅從交鬼婦人所形容的就以為是撒母耳,於是臉伏於地下拜。我們知道連天使都不敢接受人的敬拜(參啟二二:8-9),何以這個撒母耳竟接受掃羅的下拜?

  七.“撒母耳對掃羅說,你為何攪擾我,招我上來呢﹖”這句話證明不是神差派他來的,是掃羅“攪擾”他,“招”他上來的,所以這鬼魂不可能是撒母耳。人間任何人都沒有能力能攪擾到靈界神僕人的地方。

  八.那個鬼魂對掃羅說:“明日你和你的眾子必與我在一處了。”掃羅這個未得救的人,怎可能死後與神的僕人在一處呢﹖他只可能與污鬼在一處。

  九.結果掃羅真的在戰爭中被殺。如果那鬼魂真的是神派來的撒母耳的話,神會不會這樣做一些毫無益處,於事無補的事呢﹖這樣做與完全不理會掃羅的求問有何不同呢﹖因為兩者的結果都是一樣。可見那鬼魂不是撒母耳。

  十.全本聖經再沒有另一個這樣的例子。如果這例子所記的真是撒母耳,那就與“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所啟示死人不能返回人間的真理相衝突了。

一些現今趕鬼個案

  筆者在上文引經據典地指出,所見的鬼魂不是已死了的人,而是天使或犯罪的天使──污鬼。這是有現實經歷證據支持的。例如:

  筆者教會一姊妹被鬼附着十二年之久,家人常以為她是精神病,屢醫不癒。一日她看“鬼附與精神病”一書,看到“趕鬼”的一章之時,發覺書中的字會走動,很難“捕捉”,於是返回教會問傳道人。傳道人指出可能是鬼附所致,並為她祈禱趕之。可是趕了數小時仍然無效,他們便打電話請我去幫助。我到了先進行輔導,看看是否屬精神病的表現,發現她的表現不像精神病患者,她不斷大叫:“我是她的姑媽,我已經在她的身體十二年了,你們若趕走我,誰來供奉我﹖”我於是奉主名趕那鬼出來,但是我的祈禱和驅趕也像其他傳道人一樣無效。後來仔細一想,突然醒悟我們都中了牠的詭計,於是我立即指着牠說:“你不是她的姑媽,你是敗壞的天使。你利用她姑媽的資料來欺騙人,現在你的身分被看破了。我奉主耶穌的名吩咐你出來。”奇怪的,那鬼立刻無言以對,並且立即出來了。那位姊妹便立即痊癒過來了。

  類似這樣的個案,筆者還遇過兩次。一次是我教會一位弟兄的父親死了,他迷信的母親請道士回來打齋超渡之後,他們全家每晚見到鬼魂,母親和媳婦等人每晚被鬼咬,咬得手腳佈滿瘀黑色的牙印。這位弟兄忠告母親不要信那鬼魂是他的父親,並指出鬼魂原是犯罪的天使所變成的。後請筆者去祈禱驅趕,結果那鬼魂再沒有出現了。

  還有一次是一個少女參加夏令會,晚上夢見她已死去十多年的母親向她報夢,吩咐她立刻離開夏令會。第二天起來她要收拾衣物離開之時,大家勸她先與筆者交通。在交通之中,她對筆者見證,她母親的鬼魂在過往十多年來,常在家中黑暗的房間出現,並教她怎樣做生意,交朋友,事事關心她,而且十分靈驗。我乃引據聖經給她解釋,指出那鬼魂不是她媽媽,而是犯罪的天使。她於是接受了我們的勸告,仍留在夏令會中。當晚,夢中再見到她母親的鬼魂,這少女乃指着牠大聲說:“你不是我媽媽,你是犯罪的天使。”於是奉主名驅趕之。奇怪得很,那鬼魂立即變成另一個面目猙獰的鬼怪,並且聽見主耶穌的名立即懼怕而逃走了。

  總括來說,我們千萬不要誤信任何出現或附身的鬼魂為任何親人或古人,那會使我們中了牠的詭計,叫我們放心信牠,與牠相交,從而對自己的信仰懷疑,結果就不堪設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