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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且得救﹖

陳終道

 

  很少人明說暫且得救這句話。卻有不少人散播暫且得救的觀念。若重生得救的人僅算暫時列為得救,要到他臨終才能確定得救。那就是說信徒是屬神或屬魔鬼是未定的,是光明子女或滅亡子女也各有一半可能。若這種觀念是對的,且用這觀念去讀聖經,看看是否跟主耶穌或使徒的觀念相合﹖

  一.主耶穌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五:11-12)。

  主耶穌是否已把信徒跟祂列為同站一邊的,且是確定可以到天上的人﹖否則,若根本還未能得救,如何到天上得賞賜﹖若得救是“暫且的”,全部新約中有關基督徒可得賞賜,榮耀…的應許,都變成一紙隨時會通知銀行停止兌現的支票,僅比空頭支票略勝一籌。

  二.當主耶穌吩咐門徒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時(太二八:19),這些門徒自己得救了嗎﹖主是差遣一些暫且算為得救終或必然滅亡的人去救那些暫算滅亡終或得救的“萬民”嗎﹖

  三.教會初期“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7),聖經是說主將暫算得救的人加給他們嗎﹖這些人若還沒有得救,所謂“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豈不是空說嗎﹖

  四.保羅勸勉哥林多人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他怎麼在信徒與非信徒之間分別界限呢﹖在他的觀念中,是否認為信徒已肯定的是屬神的人呢﹖若信徒只不過暫且得救,則不信的人也可能日後相信,可算為暫屬滅亡的人。這樣,信與不信,又怎麼不相配呢﹖

  五.希伯來書第二章十一節說:“因為那使人成聖的和那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這些得以成聖的信徒是否確是祂的弟兄呢﹖若半途變心歸屬魔鬼,祂稱他們為弟兄豈能不以為恥﹖這話是否說得太早﹖

(摘是否永不滅亡,香港天道書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