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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領袖地位的基督徒

金新宇

 

一.總論

  任何一工作,不論是國家的行政還是機構的管理部門,都須要有好的領導者。舊約時,如果列國君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他的國必蒙福。世界歷史也教訓我們,國家的領導人對他國家命運影響至大。懦弱無能的元首固然會使國家衰弱,殘酷有能的君主也同樣帶給國家惡運。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的希特勒,雖有強大的軍力,但他慘無人道地殘殺六百萬猶太人,引致他國破敗亡。同樣原則應用在一般機構及工作上,所以不論是政府或其他工作,都需要物色最優秀,有才能的人來領導。

  羅馬書第十三章一節告訴我們:“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在家庭中,神也授權給作丈夫的(弗五:22-24),作父母的(弗六:1-4)及作主人的(弗六:5-9),要妻子,兒女及僕人順服他們。神是有次序的神,祂要地上一切事工,有次序的推進,所以神要有好的領導者,在教會屬靈工作上,更是如此(提前三:1-13)。

  在社會上處於領導地位的基督徒,雖然他們的工作,不是屬靈工作,他們須要看見他們的權柄,不過是被授權的,在人看來是他們的上司授權他們,但我們信主的當看到最高授權者是神自己,神需要人在地上完成祂的旨意。我們一方面要忠於職守;另一方面要向神盡忠。

  本文主要信息是為着一般在社會或政府中處領導地位的基督徒,原則上也可應用在屬靈事工上。基督徒領袖必須要在自己領導崗位上榮耀神;也當承認是神授權給他們,成全祂在地上的旨意。

二.聖經及歷史上偉大基督徒領袖

  聖經中給我們看見許多屬神的人,如約瑟和但以理,他們都在外邦國家作領導工作。約瑟是在當時超級大國埃及為宰相;但以理是經歷五位君王的首相,雖然主耶穌稱他為先知但以理(太二四:15),但他也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他的三位朋友也同樣有美好的見證,大衛和其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的君王,都是遵行神旨意治理國家的好領袖。 

  明朝末期的徐光啟(1562-1633),是萬曆三十二年的進士,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及文淵閣大學士,他早期從羅馬宣教士利瑪竇學習西方科技知識,後來成為一位科學家,特別在農學,天文,數學,測量和水利上,他的領導地位,影響當時君王對神,對主耶穌的認識。

  英國的威伯岳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從政以後,從事於廢除奴隸制度及反對孩童掃煙窗等工作。一個作領導的人,更有機會改善人民生活,普及教育工作,在地上作神所喜悅的事。

三.作領袖應有的素質和認識

  史托脫(John Stott)在他的新作今日基督徒面臨的問題(Issues Facing Chritians Today)提出作領袖的應有質素:(1) 有異象,有眼光;(2) 勤力;(3) 有毅力,堅持到底;(4) 服事精神;(5) 屬靈操練。

  我很同意他的說法,“沒有異象,民就放肆”(箴二九:18)。我們作事,當先尋求神的心志:“主啊,我當作甚麼﹖”(徒二二:10)我們當勤力,“殷勤不可懶惰”(羅一二:11),我們是否盡忠我們的職守,是否努力作神要我們作的工﹖看到我們的託付,有了目標,當堅持到底的工作,不可因工作艱難,或人的批評指責就半途而廢,我們當有服事精神,主耶穌自己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一○:45)我們當有屬靈操練,特別在自律上,許多神所喜悅的人,如挪亞,亞伯拉罕,摩西,以利亞,大衛等,豈非都有他們的軟弱麼﹖許多人開始做得好,但後來失敗,豈不能給我們警戒麼﹖特別是在眾人矚目下的領導人物。

  除了上述素質外,作領袖的當看見自己的軟弱和限制,我們不過是人,人都會犯錯誤,聖經從來沒有隱瞞祂僕人的罪,為要叫我們自己警惕,我們也當看到,一個人能看到的有限,不要以為有權柄在握,就可以任意妄為,除了緊握聖經的真理之外,在聖經原則沒有清楚說明之事上,我們不當武斷的,教條式的強調自己的看法。人之常情不願有人與自己有不同的看法,因此有權力者常常不顧別人意見或勸戒,一意孤行。所羅門死後,羅波安不聽從他父親生前的老年人勸告,而接受與他一同長大的少年人主意,因此以色列聯合王國分裂為南北兩國!一個固執的,以自己為中心的領袖,不納忠諫,定規最終失敗;作基督徒領袖的更使神的旨意,神的工作受攔阻。所羅門求智慧(王上三:5-9),我們也當求神給我們神的智慧來處理萬事。

  美國前總統杜魯門(Harry Truman)說:“作領袖的,當有才能使別人作他們本來不願意作的事而變成樂意的去作。”這是以德服人,只是用權力強人作所不願作的,並非好的領袖。

  當然,如有清楚聖經原則指明,我們不可因怕人指責而偏離左右去作,但態度上,仍然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用溫柔勸戒人(提後二:24-25)。

四.作領袖的該注意事項

  1. 驕傲

  有權柄的易於變成驕狂。掃羅王開始時很謙卑(撒上一○:22)但日久,權柄到手,就變成狂傲,嫉妒大衛,結果身敗名裂,國亡家破。撒母耳記上給我們看見掃羅是一個愚昧,任性的昏暴君王。事實說明,“凡心裏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箴一六:5)。

  2. 如何運用權柄﹖

  作領袖的,當看作自己不過是被授權的,連他自己也是完全屬神的(羅一二:1;林前六:19-20)。使徒保羅承認他使徒的權柄是為要建立,為要造就人(林後一○:8;一三:10),所以不可濫用權力。

  希伯來書第十三章第十七節告訴我們,要依從,順服引導我們的人,因為他們為我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這裏雖然是屬靈工作上的領導人,他們要向神交賬;我相信所有屬乎神的領導人,也要有一天向神交賬,因為神的原則是: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一二:48)。

  3. 求長進

  不要滿意自己目前的成就而不再求長進。這並非指對世界要有雄心大志追求更高地位,權力,這是屬世的人追求。我們要在自己崗位上,要求作得更好,更能榮神益人。神給每一個人潛在的才能,當求神幫助我們發揮這潛能,所以每一個人都要求進步。一方面要像所羅門,求神給智慧(雅一:5);另一方面多多聆聽有經歷,有智慧人的指示,不要作一個剛愎自用的愚昧領袖。聖經常常告訴我們,神藉着別人提醒我們。只聽那些合我胃口的人的讚語,忠言逆耳的領袖,必然軟弱失敗。

  4. 有美好的靈性

  但以理所以有好的見證,作五位超級大國君王的首相,是因他有美好的靈性(但六:3)。作領袖的基督徒,必須給人看見他是屬神的人,他需要像但以理一樣有好的靈修生活,熟讀神的話語,並有禱告生活(但一:8;六:10)。

五.結論

  神需要人在社會,國家,各階層中作好的領導人,藉着他們,如約瑟,但以理,大衛等榮耀祂,成就祂旨意。作領導的人,比別人更有效的作出榮神益人的事。他們當在工作上忠心他們的職守,這是見證;當求有進步,作更好的領袖;不可因自己的權力,剛愎自用,自滿自足,不肯聆聽忠諫。

  作領袖的,往往要付出更多代價,比別人更勤力,作他人的好榜樣。一個忠心的領導人,當着意於訓練下一代的領導人,使工作後繼有人。使徒保羅提醒提摩太,提摩太聽見保羅所教訓的,也更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二:2)。屬靈工作如此,其他工作也當如此。摩西訓練約書亞,以利亞帶領以利沙,保羅勉勵提摩太,這些都是傑出的領袖,不但自己努力工作和事奉,也帶領訓練下一代的工作者,他們可作為我們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