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從獻祭看順服的神學意涵

“獻祭的神學意涵”系列之一

戴永富


  獻祭是聖經中較難理解的主題。本系列文章旨在挖掘獻祭所蘊含的豐富神學內涵。本文聚焦於獻祭與順服之間的關係,進而探討順服的真意。

  從聖經的角度看,耶穌和基督徒的故事可以說是獻祭的故事。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將祂的生命獻給天父,為人類犧牲,成為神悅納的贖罪祭。步大祭司後塵的信徒也要“作聖潔的祭司,藉着耶穌基督獻上蒙神悅納的靈祭”(彼前2:5)。神要求信徒“把自己獻給神,並且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用具”(羅6:13)。正如阿奎那(Thomas Aquinas, ca.1225-1274)所言,獻祭禮儀或獻祭生活的有形外表是獻祭的無形部分的記號,而這無形的獻祭是指人把他的靈魂獻給神的作為(註一)。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祭是等於給神提供最大的行動空間,所以獻祭生活是順服生活的表現。由此,獻祭和順服等概念都是相互解釋而不可分割的。獻祭或順服的動因是大愛,而其目的是愛的成全;透過獻祭,愛與被愛者得到圓滿的聯合。換言之,若基督教所講的順服是一種獻祭的生活,那麼順服本是大愛的表現,而不單單是遵從神的誡命。

  順服和獻祭的關係是如何的?大衛說:

祭品和禮物不是你喜悅的。你開通了我的耳朵…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我的神啊!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你的律法常在我的心裏。(詩40:6-8)

  這裏說順服勝過祭品,要表達的是順服是最高或最好的獻祭,也可以說“獻祭的核心是順服”(註二)。但順服的必要條件是受教的耳朵,也就是已經“受割禮”(參徒7:51;耶6:10)或能體貼神的心意的耳朵。詩篇四十篇6節之“開通耳朵”暗示着屬靈的割禮;這詞語可譯為“挖出耳朵來”,好像人的頭是一塊沒有耳朵而需要神雕琢出耳朵來的石頭。在新約,希伯來書如此表達詩篇四十篇6至8節:

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品和禮物不是你所要的,你卻為我預備了身體。”(來10:5)

  希伯來書的引用是根據舊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譯者把原文的“耳朵”譯成“身體”。神學上,“耳朵”和“身體”不矛盾又可互相解釋;因為耳朵這身體的一部分現在受制於被聖靈更新的心。

  希伯來書要強調的,是聖子以獻上身體為順服到底的方式。聖子把肉身當作祂對天父的虛己的有形表現,而這和保羅對基督徒的勸勉(把身體獻上作活祭,羅12:1)有着相似的意義。信徒在生命中的捨己在一定程度上重演聖子的順服,把挑戰信徒的各樣試煉當作他們盡心順服神的時機。由此可知,信徒效法基督離不開兩種割禮:第一種割禮是“耳朵被開通”,信徒的心接受來自聖靈的割禮而經歷重生(心上的割禮的目的是讓人盡心愛神,申30:6),而第二種割禮是信徒在各樣苦難和死亡中不斷與基督死而復活(林後4:10),不斷把身體獻上,在肉身的受苦中盡心愛神,順服到底。這裏,被割掉的好像是身體的自主權,或信徒對身體的直接管轄。信徒要讓聖靈支配自己的身體:他們對自己的每一個感官和肢體的使用都要出於聖靈的充滿。當信徒的邪情私慾越來越衰微,基督在信徒身上的榮耀和權柄則越來越興旺。順服、獻祭與割禮都傳達着相同的核心意義,即通過自我奉獻體現神自己的榮耀的作為,而耶穌的順服是割禮的神學意義的完美表現。

  順服之所以能與獻祭相互解釋,因順服與愛分不開。聖經強調,愛不能沒有行動;但愛的行動是以“給”為其主要特質之一,而最大的“給”就是把自己獻給對方。愛不同於且深於羨慕、尊重、佩服等感情,因愛者把最深刻的自我獻給被愛者(註三)。福音之所以是好得無比的消息,因為福音是關於神把大得無比的禮物(也就是祂自己)賜予人的信息。神的完美是以愛為核心的完美,故神以令人目瞪口呆的方式與人同在:祂與罪人交換位置,成為在十字架上脆弱不堪之人,通過吸收死亡而消滅死亡,以承受苦難來打敗苦難。神在耶穌裏的行動反映出三位一體之神裏面的相愛關係。根據奧古斯丁和諸多基督教神學家所說,父把自己給子,子把自己給父,而這相互奉獻也就是父和子被愛之靈(聖靈)充滿的表現。所以,道成肉身,包括十字架,就是父將自己給子而子將自己給父在歷史上的顯現。

  此外,道成肉身,包括十字架,體現了一個義人把自己的所有奉獻給神的順服。故基督的順服所表達的就是一種多維度的自我奉獻:通過耶穌,聖子將自己獻給聖父、神將自己賜給人、人把自己獻給神、一人把自己賜給眾人。當然,神把自己賜給人並不表示神是順服人的,乃是說明神聽見了人的呻吟而成全了人最深刻的願望。無論如何,神成全人與人順服神都離不開把自己給對方這充滿愛的行動(所以,人的順服也是人像神的一個證據)。而且,對信徒來說,我們是被神大得超乎想象的愛戰勝之人,以自己的悔改之心為祭物,把它獻給神:“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靈;神啊!破碎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正因如此,悔改是罪人開始效法神的表現。綜觀之,獻祭是愛的生動表現,因愛的發生離不開自我傳達和自我奉獻。

  當聖靈通過十字架打動人心,人也以自我奉獻來表達愛和順服。十字架是愛的豐富表現,因它是神和人的自我奉獻的聚集處:神將自己賜給人的大愛產生了信徒把自己獻給神之愛。愛是通過分享而不斷蔓延,充滿越來越多人的靈魂。耶穌這被宰的羔羊,在吸收我們最大的苦難時,散發着無比馨香的大愛,使得吸入這愛的我們被升華,脫離自我中心主義泡沫,而與基督一樣,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祭。(下期續)


  • (註一)引於Jean-Pierre Torrell,Christ and Spirituality in St. Thomas Aquinas, trans. by Bernhard Blankenhorn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2011), 138
  • (註二)Rowan Williams,The Sign and the Sacrifice: The Meaning of the Cross and Resurrection(Westminster John Knox,2017), 29
  • (註三)Dietrich von Hildebrand,The Nature of Love, trans. by J. F. Crosby and J. H. Crosby (South Bend: St. Augustine’s,2009), 57


作者戴永富博士為美國Biola大學中華神學研究中心主任,創欣神學院訪問研究教授。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