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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得救的憑據

黃彼得

 

經文:約翰壹書第五章

 

引言:

  許多基督徒參加敬拜聚會,也受了洗,但不知道自己得救了沒有。有時認為未受洗就是未得救,而且認為受洗比一切更要緊,所以常為受洗掛慮。其實基督教是要叫人得救的;如果一個人未得救,他雖然受了洗,對他仍然無益。
  但也有許多人常掛心自己是否已經得救;在熱心時認為是得救,在冷淡時就認為不得救。到底如何有把握確知自己是否已經得救?聖經上有很多關於得救的憑據,今從約翰壹書第五章中找出七點來共同思想。

一.信耶穌是基督(五:1)

 1. 表明接受耶穌作他個人的救主(約一:12)。
 2. 承認耶穌為他的中保,祭司,代禱者,並完成贖罪的工作。
 3. 以耶穌為他心中的王,為主,為元首。凡事聽從主的命令和旨意。
 4. 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承認祂的神性。若有這樣的信仰,就是由神而生的,就是得救了的。

二.有信心(五:1)

 1. 能相信耶穌是他的救主,是他的中保和君王。
 2. 能相信神的愛(四:16),知道神愛我們。
 3. 能相信神的見證。即聖經的真理(五:9-10)。
 4. 能相信所求且是按祂旨意而求的必得着(五:14-15)。

三.有愛心和愛神的心(五:1)

 1. 愛上帝(五:1)。喜歡親近神,討神的喜悅,求神的榮耀。
 2. 愛神所生的。即愛弟兄(五:2,四:20-21)。除了幫助他們物質的需要,還關心他們犯罪的事(五:16)。
 3. 遵守神的誡命(五:2)。順服神的旨意,這是由於愛的激勵。愛人的靈魂,作救人靈魂的工作。
 4. 自愛(五:21)。遠離偶像,不犯罪。

四.能勝過世界(五:4-5)

 1. 勝過肉體的情慾(二:16-17)。
 2. 勝過眼目的情慾。
 3. 勝過今生的驕傲和榮華。
 4. 不信虛謊(五:10)。

五.有生命(五:11-13)

 1. 有耶穌在他裏面(五:11;弗三:17)。本意:思想耶穌,行主所行的,活出耶穌的樣式(徒四:13)。
 2. 有聖靈在他裏面(五:7-8)。
 3. 有見證(五:10)。得救蒙恩的見證。與主靈交的見證。
 4. 有生命就會渴慕屬靈的事,有追求屬靈事物的心。

六.不犯罪(五:17-18)

 1. 不行在罪惡中,而行在神的道中(詩一一九:3)。
 2. 不繼續犯罪。原文意為:偶不小心犯罪,但會立刻悔改。
 3. 不會以犯罪為快樂。偶有犯罪良心立刻不安。
 4. 必得神的保守,減少甚至不犯罪。

七.住在耶穌基督裏面(五:20,四:13)

 1. 因有聖靈(四:13)。
 2. 有永生。即祂的生命(五:11)。
 3. 是屬於主的。
 4. 永不分離。有永生(五:11,20)。

 

結論:

  在這七件得救的憑據中你有了幾樣?如仍未得救,或沒有把握得救的,當及時信靠耶穌的救恩,作個得救的基督徒。

 

小啟:本刊長期作者黃彼得牧師傳講神的話語五十多年,累積寫下查經講章大綱達二千多篇;本頁刊載的是其中一篇。本社現正將這些大綱編輯整理,以活頁形式逐步印行,並藉網站發布,作為贈書事工,供應全球各地有需要的同工和信徒使用,查考聖經,傳講主道。“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即日起可在本社網站上開讀和下載—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三七期 08.9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