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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神“生”的嗎?

陳終道

 

  “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

  本節是較易被誤解的經文,有人因誤會本節經文而以為基督是在新約時代出生,後來才被稱為神的。這是達到異端程度的錯誤,把基督當作一般民間宗教的神明,都是在人死後被後人提升為神的觀念。這種誤會不但誤解三位一體神的真理,且損毀了救恩的基本原理,在此試分八要點分解如下:  

一.是誰宣告這句話?

  本節經文的上半節,已顯明“受膏者”基督早在詩人寫這篇詩之前,已領受了神的指示,而宣告說:“我要傳聖旨…”祂所傳神的旨意正是下半節所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那句話。那是神對祂說的話,然後祂傳給人。這樣,祂當然早已與神同在,不是到新約時代才出生的。反之,祂由童女馬利亞而道成肉身,是祂早已豫告的神旨意之應驗。

二.應按屬靈的角度領悟本節的父與子

  在屬靈的境界中沒生兒育女那件事,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三十節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這樣,神怎會對基督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句話必然另有別的意義,不能用人間夫妻生養兒女的觀念來領會,否則難免誤解原意。所以把屬肉身的人間父子關係,十足的應用於屬靈界的三位一體神之父子關係上,並不適當。(有關三位一體及基督與神之同等同尊,請參拙作萬世救恩第九專題“救恩與三位一體神”)

三.本節經文是特指基督死而復活的經歷

  有生就有死,有生死就是有始有終,但三位一體神是無始無終的。永恆的神怎麼會對無始無終的基督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是預言基督將必降世為人,成為人子,祂為成就救贖之恩而生在人間,又死在十字架上,卻藉聖靈的大能從死裏復活了。祂既按神的“定旨先見”降生又死而復活,所以神可以對永恆之主基督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四.使徒保羅引用本節證明基督復活

  新約時代的使徒保羅精通舊約聖經,又深明基督救恩原理。他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對聽眾講解舊約聖經時,證明基督死而復活是應驗神應許他們祖宗的話,引用了這節經文說:“神卻叫祂從死裏復活,…就是那應許祖宗的話,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着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徒一三:30-33)

  所以這句話,對人來說是神救贖旨意中的應許,而應驗於基督的生,死,又復活;對永恆的主基督來說,是祂獨有的尊榮。因祂本與神“同等”(腓二:6),“同榮”(約一七:5)“同為一”(約一○:30)同是太初就有的永恆之神。(彌五:2)為着神救贖萬人的旨意,必須取了可死的血肉之體,藉着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神卻藉聖善的靈叫祂從死裏復活,顯明祂是不能被死拘禁的神了。(羅一:4,徒二:24)所以,當基督(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時,是感到極大的喜樂,榮耀的宣告。因唯獨祂在無始無終的永恆之中,為救贖罪人而增加了一片段人間的生與死的經歷,這經歷無損於祂的永恆,反倒是祂無限的尊榮。

五.希伯來書的引用

  除了使徒保羅認為詩篇第二篇七節是指基督死而復活的經歷之外,希伯來書的執筆人也有近似的領會,希伯來書有兩次引用詩篇第二篇七節的話,也都用以證明,唯獨基督有降生為人子,又從死而復活的經歷。首次在希伯來書第一章五節,神只對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因而基督遠超過希伯來人所尊敬的天使。因為神從來沒對任何天使說過這句話,他們沒有降生,受死,復活的經歷。

  第二次在希伯來書第五章五節“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因此,基督遠超過第一任大祭司亞倫。亞倫只不過按禮儀用牛羊的血為百姓和自己贖罪。(其實牛羊的血斷不能贖罪,來一○:4)但基督是根據祂曾為人死由復活而升天的經歷,而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的大祭司(來八:1)當然遠超過亞倫了!

  注意:基督不是在未降生前就是我們的大祭司,而是降生又受死復活後,才是我們天上的大祭司。祂作我們祭司的資格是根據祂曾降生又受死復活的經歷,所以希伯來書引用“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以證明基督超越亞倫,是指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的經歷說的,與保羅在使徒行傳第十三章三十至三十四節所說的互相呼應。

六.新,舊約聖經怎樣稱“子”與“父”?

  新舊約聖經都明確的指出基督是神,是子,又是父,例如:

  1. 先知以賽亞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九:6)注意本節的上半節說:“…有一子賜給我們”,而下半節卻說:“祂名稱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祂既是子,又是神,也是父,先知完全不覺得如此論及基督有任何矛盾,因為祂本來就是神,是與父同等,因降世為人而以人子自居,且甘願以人子身分活在世上。

  2. 先知彌迦稱基督說:“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

  3. 新約使徒約翰明說:“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而這道就是道成肉身之基督。(約一:2,14)

  4. 希伯來書論基督是子的同時,又稱祂為神──“論到子卻說:‘神阿,你的寶座…’”(來一:8)可見子與神原為一的觀念貫通全聖經。

  總而言之,“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不應誤解為基督與凡人一般出生,而是永恆之主為世人降生,受死,復活的榮耀經歷。

七.救主神與獨生子

  新約的約翰福音與約翰書信一共用了五次“獨生子”: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着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四:9)

  “獨生子”原文monogenes英文聖經KJV,NASB譯作“only begotton son”而NIV則譯作“the Oneand Only”(約一:14,18),與一般人的獨子“only son”(路七:12)不同。使徒約翰稱基督是父的獨生子,都與救恩有關。祂是“道成肉身”降生世上,“將祂(神)表明出來。”又像被舉起的銅蛇那樣被掛在十字架上。(約三:14)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獨生子”(約一:14,18;三:16)

  所以基督被稱為“獨生子”(the One and Only),因為天下人間有許多夫婦有獨生子,唯獨祂是太初與神同在的“道”,又降生,受死,復活,成為萬人救主,獨一的神(提前一:1,多一:3,猶24)所以祂是天下人間獨一的獨生子。

八.總結

  讓我們引用猶大書的兩節經文為本文的結論:“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祂,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門。”(猶:24-25)

  我們是否確信這位“救主獨一的神”是救主又是神之基督,果真能藉祂為我們死而復活的救恩,“叫我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我們曾否細心思想過像我們這樣的人有可能成為無瑕無疵嗎?是無瑕無疵的主救了我們,還是我們自己努力到無瑕無疵然後得救?在聖經中“無瑕無疵”是“成了聖潔”的意思,“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西一:22)難道神不知道,是祂使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一:30),我們才得以在基督裏的嗎?既然這樣,為甚麼祂又向我們宣告說:

  “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因得蒙救贖是“本乎神”(林前一:30上);但要歡歡喜喜的進入榮耀裏,就得做個討神喜悅的人。得救是憑恩典;得賞賜,得榮耀卻在乎各人的“工程”如何,“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三:8)祂已經告訴我們祂喜悅我們向着那方面目標奔走,這樣我們有沒有存討祂喜悅的心志生活為人?存這樣的心志是自顯清高,假冒為善嗎?不是,存討神喜悅的心志,就是天天實行“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一二:1),這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也是理所當然的事。誰更愛主,更願力求討神喜悅(加一:10),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祂會給各人當得的榮耀。我們雖常會跌倒軟弱,卻不放棄這樣的心志。我們不是在懼怕刑罰之下走十字架道路,而是不放棄討祂喜悅的心志,不斷向前行,不要理會人的譏諷笑罵,要專心持定求神喜悅的心志。

  使徒保羅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提後四:7)這不等於說他天天,場場都打勝仗,而是最終打了勝仗,最終他所打的仍是美好的仗,不是為自己打仗,是為討神喜歡,忠於神的託付打仗,這正是今天我們該持定的心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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