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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顧家庭屬靈危機

巫佳豪

 

  “傳統意義上的家庭正在消失。這不僅使我們的自由制度受到威脅,而且我們這個社會的生存也處於危險當中。”

  一百年以前,美國就有人這樣擔心社會的變化。今年是聯合國的“國際家庭年”,可見家庭問題的危機性已上到聯合國會議的議程上。其實,二千年以前,耶穌基督就曾這樣的預言:“那時,必有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只因不法的事增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太二四:10-12)

  電視新聞常有報導少年學童自殺,家庭暴力案件頻生,還有虐妻,虐兒,虐老等令人難以置信的事不斷被揭露。電視看多了,新聞聽慣了,人的愛心也漸漸麻木了,就算再多恐怖的事發生已見怪不怪了,反而最近一次電視新聞報導了一些統計數字真叫人吃驚:今日香港離婚率比十年前高出三十倍,每年差不多接近一萬宗;由此推算單親家庭數目亦像火箭般速度上升;愈來愈多的兒童生活在只有父親或只有母親的家庭裏,他們長大後又會建立一個怎樣的家庭呢?

  不少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在研究這些家庭危機時,眾說紛紜。讓我們回到聖經看這危機的成因及其特性,看看能否洞察自家的危機,從新回到幸福家庭的軌道上來。請看聖經創世記第三章一至十三節,從始祖犯罪的原因和影響來看看家庭的危機在那裏。

一.家庭危機的緣由--不滿,不服,不信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5-17)

  耶和華神的命令十分簡單清楚。若比較女人回應蛇試探時的話,便可看出女人在心底中對神和亞當的不滿(神吩咐亞當時,夏娃還未造出來,她從亞當處領受這吩咐,參創三:2)。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在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創三:2-3)

  “也不可摸”這句話肯定是亞當或夏娃加上去的,雖沒有甚麼不軌的企圖,卻顯示內心不滿的態度;像是埋怨說:“不但不可吃,連摸一下也不准!這是多麼專制!多麼不合理!這是甚麼東西!竟這樣限制我?難道我不是人嗎?我沒有自由麼?”

  由於不滿這禁令安排,而這安排是由神發出的,所以這是對神,對人,和對自己都不滿。其實,人有很大自由,因為“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當中“各樣樹”“可以隨意吃”是多麼大的自由。若比起“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們不可吃”這限制,人的自由度不知多幾多倍!換另一角度看“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其實也是一種自由:人可以選擇不吃,因自己是一個被造的人,當有人的責任--順服神的安排和聽從神的吩咐;當人能接納自己(是個被造的人),就會聽從神的吩咐和順從神的安排;當人不滿神的安排,不服神的命令,就不會信神的話。所以魔鬼試探人時總是先動搖人對神話語的信心:“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創三:1),“你們不一定死”(創三:4);跟着再動搖人的地位(不安於位--正是魔鬼墮落的主因):“…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人想自己做神而不要做人,便產生不滿,不服,不信。

  現代人對婚姻,家庭也埋藏了很多的不滿,不服,和不信的惡心。人們只要戀愛,不要結婚;只要結婚,不要生育;只想二人世界,不想孩子羈絆。換句話說,只要自由,不要責任。因此,才有離婚,試婚,同居,墮胎等社會現象和風氣產生。“幸福家庭”好像只有在童話中的夢想才會見到。但聖經卻多以“新郎新婦”來比喻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又以“天父和愛子”來喻表神家的親密。所以,基督徒須從新回到聖經去瞭解人的地位和價值,以及婚姻的意義和目的;教會為將要結婚的年青人進行婚前教育和輔導,實在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在基督徒的家庭中又如何能抗衡這股不滿,不服,和不信的潮流,從新學習接納,順服,和委身(信靠)的情操呢?聖經有這方面的教導嗎?要知道新約書信中所有給教會的教導,其實都應實踐於家庭中。因為初期的教會幾乎全都是家庭教會,除了教會聚集時一起學習真理的時間外,其餘時間的教會生活即是家庭生活,在聚集時所學習到的真理,自然必在家庭中實踐和經歷。教會就是神的家。所以,牧者和信徒必須有意識地在講道,聽道,教導,學道時聯繫到家庭生活的層面上,去應用聖經的真理和教訓。保羅在以弗所書的教導可見他刻意的編排:1. 神兒女天上屬靈的地位(弗一:1∼三:21);2. 神兒女行事為人的原則(弗四:1∼五:21);3. 神兒女地上生活的實踐(弗五:22∼六:24)。第一和二段的轉接句是第四章一節:“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第一段說的是救“恩”的豐富;第二段提到“行事為人”的原則。第二段和三段的轉接句是第五章二十一節:“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第二段得出“行事為人的大原則是“當存敬畏基督的心”第三段指出生活上最需要實踐操練的美德是“彼此順服”。所以,“順服”成了抗衡罪的力量;不單要順服神,也要順服丈夫,順服父母(弗六:1-4),順服主人--即今日的僱主或上司(弗六:5-9),不論任何場合,一味需要操練“順服”。因此,若能在家庭中,教會中,社會中,國家中,世界中,以“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便是維持家庭和社會秩序的必要基礎。這裏的“順服”並不是消極地屈服,盲從,附和;而是(參上文以弗所書五章十五至二十一節)要謹慎的,智慧的,決定性的,明白主旨意的,被聖靈充滿的,且是當讚美的,感謝的,敬畏神的,積極地“順服”。這就是基督徒在教會中當學習的,並要在家庭中和社會中實踐出來。

  “所以主說,你這睡着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4)請撫心自問;在家庭中是否仍有不滿和不服的態度?在教會這神的大家庭中又如何?能否“凡事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又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呢?想到這裏,自己也感扎心,求主赦免我們,因無論在家庭中在教會中,也曾聽見看見太多的不滿和不服,大家心裏面也缺少讚美,感謝,和順服。甚願在家庭中教會中能多有讚美和感謝的聲音,多有“彼此順服”的見證。

二.家庭危機的影響--疏離,逃避,指摘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創三:7)

  “眼睛明亮了”不是人有智慧了,能分辨是非了;而是自覺羞恥,自卑,隱藏;與自己疏離,與人疏離,逃避責任,逃避神。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林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創三:8-10)

  人與人,人與神原先親密的關係開始變得生疏了。人因罪而失去自尊,失去負責任的自信;反而疏離神,疏離人,逃避自己所應承擔的責任。當神進一步追究時,就只會埋怨和指摘: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麼?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三:11-13)

  當神追究責任時,男人推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女人也推說:“那蛇引誘我…”。沒有人這樣說:“我錯了!求你寬恕我!”可見人犯罪以後,自然會疏離神,逃避責任,指摘他人。

  現代家庭面對社會急劇的轉變,經濟的壓力,文化的衝擊,兩代的矛盾和差距越來越大:都市化的發展和經濟活動,令傳統化的大家庭制度逐漸解體,小家庭制度取而代之。以前家人有任何糾紛衝突,大家長一聲令下,小輩一一服從,縱有不服,也能學習尊重忍耐;如今家人發生問題,也不敢告訴親友,待問題激化時,親友卻愛莫能助,只能搖頭歎息,徒歎奈何!若要追究責任時,推無可推,就只能推說:“唉!都是社會的錯!”人與人的關係,越來越疏離,只維持表面的關係,說話溝通倍感困難,惟有“無厘頭”(香港文化特色,說話不着邊際,答非所問,只能開心“得啖笑”便算是有內涵了。)一番。很少人能積極而有目標,有理想地追求真理,縱或有目標和理想,也總離不開賺錢,享樂,成功。鮮有捨己,犧牲,服侍,委身這另類的想法,其實這才是人類文明和價值之所在和偉大之處。

  細心觀察,今天家庭中父母是如何教導和訓練自己的孩子成長的呢?首要目的,是出人頭地,於是各人埋頭苦幹,勤奮賣力。常聽見父母對子女這樣說:“若不勤力讀書,將來就沒用,會被人淘汰!”“為甚麼這麼沒用,被人欺侮?哭有甚麼用?為甚麼不還手?”“真不明白你為甚麼這麼愚蠢?這麼老實?有錢都不會拿!”若將所有對話都錄下來,恐怕就不夠寫了。簡言之,父母所灌輸給予子女的就是“為求目的,不擇手段!”你不勝過別人,別人就勝過你;你不犧牲別人,別人就犧牲你;你不欺騙人,人就欺騙你。我們以為競爭就是進步,勝利就是強者,計畫就是成功。誰知有一天失敗了,卻不知所措,就只會埋怨,指摘,逃避。

  就算是基督徒家庭,也無可避免的受這時代潮流衝擊。所以耶穌說:“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一五:5)一再強調聖經的真理,順服神的話語。正如主耶穌教導門徒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其實,人所必需的“那些東西”,神已經賜給我們;人所不需的“這些東西”,祂也預備好天天加給我們;只要我們按神的心意而行(彌六: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聖經的總意就是要我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雅四:7-8)所以,基督徒的家庭首先要“親近神”和“敬拜神”,努力促進家人與神的關係,不可離開神而“去撈”世界;其次是“愛人如己”,建立人與人和諧而親密的關係,努力溝通,捨己委身,抗拒魔鬼的慫恿--疏離。今天家庭中縱有問題和困難,也當靠主謙卑順服--不再埋怨,不再指摘,反要主動承擔,學習主耶穌捨己犧牲的精神,為家人和鄰舍謀求幸福。讓我們一起反省:

  1. 是否時時埋怨和指摘家庭其他成員?

  2. 是否時時推卸和逃避對家庭的責任而不願承擔和委身呢?

  3. 對於家庭的問題和困難我可以犧牲些甚麼?

  4. 曾否對家人表白過自己的失敗和虧欠?並且對他們說:“對不起!我錯了!請原諒我!”

  曾有否對家人表示過欣賞和感激?並且對他們說:“多謝你!我真幸福!”或說:“不用擔心,我會盡力而為,一切包在我身上。”

  惟望以後能在教會和家庭中聽到父母這樣對孩子說:“孩子,神愛你,我們也愛你。只要你認錯,改過,總有一天能堂堂正正的出人頭地。來,我們一起禱告天父。”“誰欺侮你,反要以善勝惡。”“孩子,不要為五斗米折腰,要以真理束腰,真理必勝,神就是真理,要正直而誠實地站在真理的一邊。我們請教會為我們祈禱。”這不僅是願望而已,這是可行又可見的,只要有信心。

  有一姓孫的家庭曾於公開福音聚會中見證說:幾年前婚姻曾出現困難,原因是先生有婚外情。孫太本想以自殺作解決。但自信主後,她明白要享受愛應先付出愛,所以她以真心來愛那不可愛的丈夫,這令丈夫大為感動而回頭;不單回頭,更歸信基督。現在兩人一同全職事奉神回應主愛。這是多美好的見證。相信聖靈必引導神的兒女在末世的時候更多明白真理,為真理而站穩,為真理講見證,在受試探的時候能忍受得住。

  在末世的日子,人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公然的作“不法的事”的時候,屬神的人就更要在教會和家庭中“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五:16);“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動搖,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一○: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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