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一了百了?

吳主光

 

問:

  我感歎我的人生沒有意義,請問自殺了結能否解決?

答:

  如果人生沒有意義,人也沒有靈魂,以致不需要面對來生審判的問題,這樣,從自私一點的立場而言,自殺的確能解決許多痛苦的問題。因為人一死就消失了,不存在了,哪裏還有甚麼痛苦能困擾他?不過我們說這是自私的想法,因為他把痛苦遺留下來給自己的親人,給朋友鄰舍,給政治和社會。可以說,自殺的人是害己害人的罪人,傻人,自私可恥的人。

  更甚的,是他完全忽略了自己的靈魂,忽略了自己的“真我”,忽略了神的愛,忽略了永生得救的機會。這個忽略是最嚴重的,是叫自己由一個短暫的小痛苦跌到另一個永遠的大痛苦裏面。在此奉勸所有想要自殺的人,你以為人是沒有靈魂的,你以為一死就一了百了,這完全是你自己“以為”而已。你怎樣不想清楚,世上所有宗教都說人有靈魂,世人所有研究死亡這不尋常現象的報告都指出人有靈魂,人的良心和道德觀念都認為,今世許多不公平的事必有神在來世主持公平的報應,這許多事實和神在聖經上的啟示,豈不足夠叫你放棄你所“以為”的無靈魂觀嗎?若然不能,你豈不應該考慮到,繼續生存只叫你面對短暫的痛苦,但你可能靠神尋到轉機而換來永遠的快樂!相反,你胡亂逃避短暫的痛苦,就是忽略了神為你預備永恆的救恩,結果換來永遠的大痛苦。永遠與暫時的分別何等巨大,你當着實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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