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1:1-14
一.道是神(1:1)。
二.道是生命(1:4)。
三.道是人生的光(1:4,9-11)。
四.人類的迷失,拒絕光(1:5)。
五.神差見證人,就是明白道又經歷道的人,去見證道(1:6-7)。
六.道,光,生命,是人自由意志可以接納的,也必須接納的(1:9-12)。
七.道賜人權柄作神的兒女,這賜權柄是恩典。白白接受的,接受的四個步驟:
1.承認。
2.接受。
3.交託。
4.享受。
結論:
道是要傳給別的民族,不是叫人成為別的民族,乃是都作神的兒女,沒有民族的分別,人人信主,就可以與神和好,作神的兒女。天下一家,平等,同樣的權利,這是宣教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