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3:16
一.熱愛靈魂的火炬(約3:16; 13:1; 徒1:8)
人有神的形像,生命,靈魂,尊嚴,是神愛的對象,且愛到底,救主的捨命,叫信的人有永生。
二.救恩信息的火炬(林前2:1-5; 15:1-11)
耶穌是救主的四個條件:
1.聖潔無罪。
2.全能。能救一切相信的人。
3.全在。同時救全地的人。
4.永在。不受時間的限制,永遠救人。
三.善作管家的火炬(林前11:3)
管家不是主人,他是管理:生命,光陰,才幹,情感,智慧,自己的心,要節制等(路12:35-48; 16:1-13)。主要回來與僕人算賬,在想不到的時候來。所以管家必須:
1.忠心。
2.見識。
3.儆醒。即準備好。
4.主審判的原則,多給誰向誰多要(路12:48)。
5.在小事上忠心(路16:10)。
6.用現世能敗壞(不義)的錢去作永遠的投資(路16:9)。
7.及時使用(路16:4)。
結論:
宣教不是一句口號,或一社會性運動,乃是每個宣教士必須有以上三把火炬,靠聖靈的管理,同在,同工,不斷以火熱的心去搶救快滅亡的靈魂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