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18:28-37; 19:1-16
引言:
這段經文是主耶穌受難日所受六次審判的第四次所說的話:
1.第一次在前任大祭司該亞法面前(約18:19-23)。
2.第二次在大祭司該亞法和公會前(可14:53-65)。
3.第三次在公會最後定案(可15:1)。
4.第四次在彼拉多面前(可15:2-5; 約18:28-37)。
5.第五次在希律面前(路23:6-12)。
6.第六次在彼拉多面前(可15:6-15; 約18:28-37; 19:1-10)。
一.猶太人的控告(約18:28-30)
猶太人對耶穌的控詞,說是作惡的,但甚麼惡卻說不清楚。
二.彼拉多的審問
1.先推辭,不審。
2.問耶穌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是在多次審問,被彼得否認後,仍然肯定自己是王。
三.耶穌的回答(約18:36-37)
1.祂的國是屬靈的國,不是屬地的國。祂是和平的君,公平公義的主(太2:2; 賽9:6-7)。
2.是生下來作王的(約18:37)。
3.是為真理作見證(約18:37)。祂是真理的王(約14:6)。
4.祂是地上某一國之王,但是世上君王的首領,是萬王之王(啟1:5; 約17:14; 19:16),是永遠的君王,寶座是永遠的(來1:8)。
四.耶穌是我們心中的王
基督更是我們心中的王,坐在我們心中的寶座上(啟3:20-21)。
結論:
每個信徒心中的寶座當由基督坐在上面作王,天天來治理我們的心思意念,感情,心志,這樣才是真正的尊基督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