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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的喜樂

經文:約12:20-36

引言:
  教會同工在教會中的工作,當以基督為榜樣,學習祂工作的態度,原則,心志和目的。

一.事奉的目的—得榮耀
 1.榮耀的希伯來文字義是有價值,有重量。
 2.榮耀自己,即榮耀父神(約17:1; 12:28)。
 3.彰顯神自己和旨意,叫自己成為彰顯神的器皿,這是事奉的目的。

二.事奉的態度—捨命
  捨命叫人得生命,即是分享生命:
 1.我們生命的真價值是為給別人,而不是自己保守着。生理上的生命延續是如此,靈性上的生命也是這樣。
 2.經過分給的過程,即痛苦和死,才能給別人。麥子的比喻。
 3.愛生命就捨生命,恨生命就保守生命,這裏的愛恨,就是我們對生命的態度和認識。傳福音事奉主,就是捨命,愛生命;不事奉,不傳福音,就是恨生命。

三.事奉的原則
 1.事奉就是跟從主。
 2.事奉主就是主在哪裏,我們也在那裏。以主為主體,我們只是跟從。
 3.事奉是求天父的尊重,而不是人的尊重,也不是自己為中心的尊重。天父的尊重是事奉的原則。

四.事奉的心志
 1.是為時刻而捨命獻上生命,不是為時間—即延長生命。不是事奉長久,乃是事奉的當時(約12:27)。
 2.是為趕出世界的王—魔鬼而爭戰—不是趕走不同心的同工(約12:31)。
 3.是被高舉起來,吸引人,不是自己高舉。是被舉,自己不費力,自舉費力且不能長久。

結論:
  明白這真理,這真理成為光為榮耀父神,叫人得生命。是事奉主,得神的尊重,是每一時刻被高舉。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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