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提前3:1-13
引言:
今日要從這段經文談到教會行政人員的一些細則。
一.行政人員的資格原則
1.心裏渴慕善工(1節)。不是地位,乃是工作。認定服事主是件好的工作,不是重擔,或名譽,或受人的尊敬,乃是服事教會,引人歸主是件好事。
2.對品德,滿有善行,無可指責(2-4節)。對己,對家庭,對別人,對兒女,對社會,端莊是件重要的事,善於處事,有辦事的能力。
3.對真理,善於教導(2節)。對真理能傳授,也能防衛,為真道辯護。
二.行政人員的一些細則
1.對己,一夫一妻,即有節制(2節),自守,端正(8,11節)。是否執事與女執事都要結婚才可以?許多人認為是,但經文本身無此意,其重點乃在端莊。
2.對人(2,3節)。好待人,不害人。
3.對錢財(8節)。不得不應得之財,也不吝嗇應用之財。換句話說:得正當合法之財,正當使用錢財。應用就用,應得就去得。
4.對家庭,兒女(4節)。對自己的家,使兒女端莊。執事需要會管理自己的家庭,此與中國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一樣。
5.對社會,有好名聲。因為他們多為代表教會。見證基督,好名譽是很重要的,好名譽是從好生命及工作中出來的(徒6:)。
6.對言語方面(8節),不一口兩舌(6,11節),不說讒言,即不隨便說話。
7.在見證上大有膽量(13節)。靠主有膽量,也是負責任的問題。不是退縮凡事推給人,許多聽了這些品格就不敢作了,但保羅這裏的勸告是要靠主剛強壯膽。
結論:
在教會的聖工人員當注意:1.內心的動機,2.事奉的見證,3.彼此的勸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