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5:39; 路24:44
引言:
聖經的內容即神自己的啟示,但這啟示在基督裏即得具體,所以耶穌說認識我即認識父(約14:9-10)。所以聖經為主作見證,即為父神作見證,即這作見證即聖靈,聖靈將從父那裏所聽見的見證出來(約14:26; 16:13)。
一.在舊約中神啟示我們祂的愛與公義的性質
有赦免,有刑罰。如挪亞,羅得的時代。
二.在舊約中神啟示祂的永恆性
誠實,應許,帶領,同在。與以色列民同行,打仗,這都表明神的永恆性。
三.神的公平
祂待一切人都是一樣的。外邦人,信的人都給他們機會,並且智,愚一樣,一樣給他們機會得救,享受神的恩,如空氣,雨水等。
四.在舊約中神是獨一的
除祂以外別無真神(申5:7; 出20:3)。我是神你要在我面前作敬虔人(創17:1)。
五.神是管理宇宙萬有的
是創造萬有的(創1:1; 詩33:6)。
六.在舊約裏的一切預言都指着耶穌說的
這一切在人不能明白的,在耶穌裏面,藉着聖靈的教導,與人的追求,可以逐步明白。
七.新約四福音記載耶穌如何完成救恩,救人罪及赦人罪,降生,受死,復活升天。
八.使徒行傳記載聖靈降臨後如何開始教會,傳福音救人靈魂。
九.書信即講解救恩,教會及信徒生活的真理。
十.啟示錄講基督與教會永遠同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