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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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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為罪人而死

經文:林前15:1-4

引言:
  一個人死亡,最多是一家,一社,或一族,一國的人為之記念;或者是一時記念,過後就無人記念。但主耶穌死後至今已二千多年,記念祂受難的人越來越多,為甚麼?

一.人的罪
  常人以為的罪,是殺,偷,欺…等。但聖經告訴我們人的罪乃是:
 1.不及神的標準。
 2.越過神的規定。
 3.心裏思想和意念的敗壞。
 4.動機的不良,例如暗中害人等。

二.人的罪為何會使人死亡
 1.罪是出於生命,是致命,叫生命枯乾的。有如樹被白蟻吃了,會枯乾。如毒瘤。
 2.罪如毒鉤,使生命被控制,不得不犯罪。故一個人犯罪後,就一直去犯罪。
 3.罪叫人與生命的源頭隔絕,故死亡。
 4.神對罪的刑罰,乃是神的公義。

三.耶穌如何替罪人死
 1.祂限制自己成為罪身的形狀,降世為人,就是受各種的痛苦。
 2.在一切試探中仍保持祂的聖潔。因祂必須無罪,才能贖人的罪,叫人得潔淨。
 3.祂必須死。被釘死在十架之上,是一種合法代替的死,才能叫人的罪歸在祂身上。
 4.祂是存着完全對人的愛而死,叫人可以因祂的死而得永生,得赦罪。
 5.我們今日就是承認祂所作的是為我而作,這救恩就歸在我們身上了。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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