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1:1-13
引言:
神造人的目的,就是要人成為祂的兒女,有祂的生命,可以與祂來往交通,因為生命相同的可以交通,但人不知道這寶貴的真理,卻不接受神的生命,而接受魔鬼的話語,以為可得神的知識,結果就這樣失敗了。
一.神來找人(創3:8-9)
1.人有罪,沒有神的生命,不能與神來往,所以神設立救法。
2.神來救人,用祂的兒子,流血代死,來潔淨人的罪(約1:29),並叫人得生命,可與祂交往。
3.神將祂自己的生命賜給人。神的生命在耶穌裏面(約1:4),我們如接受了耶穌,就接受了神的生命,這樣就可以成為祂的兒女。
二.怎樣接受祂的生命(約1:12)
1. 承認祂捨命給我們生命的事實。
2. 接受。即用信心接受,即拿過來。
3. 享用。享用祂的生命,即享用權柄。
4. 安息在祂的言語上,不再懷疑。神的話是真實的,就是這樣相信。
三.作神兒女的福分
1. 不再作罪奴。
2. 有永生。
3. 可以承受天國的一切福分。
4. 有無上的榮耀—神的兒女。
結論:
現在就可以相信和接受這救恩,成為神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