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太16:13-28
一.教會的根基(太16:13-18)
應當認識耶穌基督是磐石,我們是活石(彼前2:4-5,7-8)。我們的根基是建在祂的上面,我們所以能建在其上,是個人對祂有真切的認識,就是我們與祂有同樣的生命—永生神兒子的生命。巴約拿就是“聖靈之子”的意思,有聖靈生命的就是活石,可以建造教會。
二.教會的能力(太16:19-21)
1.引人進入天國。
2.捆綁撒但。
3.釋放被囚的。
這能力是由聖靈來的。不可告訴人(太16:20),單單見證神的道。不在乎言語,只在乎聖靈的權能,和充足的信心(帖前1:5)。
三.教會的攔阻(太16:21-23)
1.不肯犧牲。
2.不釘死自己。
3.不求神的旨意。
4.給魔鬼留地步。
5.體貼肉體。
四.教會的建立(太16:24-28)
1.捨己。把生命獻給主。
2.背十架。對世界死。
3.跟從主。得主所給的賞賜和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