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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基督的復活與教會的存在

經文:太28:1-10; 林前15:1-10

引言:
  基督復活是基督教的特色,是信仰的根基。

一.復活的事實(太28:1-10)
 1.多次向信徒顯現。
 2.改變信徒的生命,生活,人生觀,與價值觀。
 3.建立信徒的團契教會。
 4.教會在各種宗教,政治逼迫下仍然存在發展,並且保留信仰的純正。

二.復活的意義(林前15:1-10)
 1.證明耶穌是生命,是復活(約11:25)。
 2.是與普世人類有密切的關係。信與不信都不會改變其事實。
 3.叫信徒的人生有永遠的根基。可以經得起風暴,體會真理。

三.信徒對主復活當有的反應
 1.要事奉復活的主。
 2.要一生知恩感恩。
 3.要傳揚主的救恩,使別人得這復活的生命。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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